咬警搶罰單 600元違規變3年罪
擔任送貨員的男子李宗恒,在台北市騎機車未「兩段式左轉」,被警方攔查開罰,他竟「手口並用」,先強搶告發單並撕毀,再動口咬傷員警手腕,造成執法人員鮮血淋漓,手部留下兩排鮮明齒痕!
李某交通違規不服取締,還衍生一連串脫序行為,除吃上600元交通違規紅單,還因咬傷員警妨害公務,得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官司,真是得不償失。
擔心被罰 情緒失控
台北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員黃育居,本月27日上午在北市瑞光路及基湖路口路檢執勤,發現32歲男子李宗恒騎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遂將他攔下開單告發。
警方指出,李某可能擔心被罰,見黃員準備開單,突然情緒失控,不僅伸手強搶告發單,將告發單及存根聯均撕毀,黃員上前制止,又發生肢體衝突,混亂中,李某張口猛咬黃員左手腕,黃員手腕鮮血淋漓,且有兩排明顯齒痕。
身材壯 動用3警制伏
由於李某身材壯碩,力氣又大,黃員與2名支援警力聯手才將李制伏。
民眾不服警方取締,常見荒腔走板舉止,像2012年宜蘭有一名工人涉酒駕,警方事後卻尋不到酒測單,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他竟把單據吞進肚子,企圖湮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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