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于如弒夫詐保 三審辯生死
南投縣埔里鎮媳婦林于如謀殺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更一審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開庭辯論,全案定於6月13日宣判。
林于如被控因沉迷簽賭六合彩,需錢孔急,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保險後,從民國97年11月起,接連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
林女殺害母親、婆婆部分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法院將她殺害丈夫部分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去年判她死刑;最高法院合議庭今天行言詞辯論,受命法官是洪佳濱。
林于如的辯護律師周漢威、陳國偉主張,經草屯療養院鑑定,林女的智商僅57又有憂鬱症,生長在備受呵護家庭的她犯下此案前,未有重大違法情事,但婚後第2年就與婆婆去看憂鬱症,並在8個月內接連謀殺母親、婆婆及丈夫,「並不尋常」。
律師說,全案發生後,林于如曾說把小孩的監護權讓給婆家,得知婆家無力扶養、有意出養後,也建議讓小孩出養至國外,以免無辜的小孩在國內因本案受牽連,「這樣能說她良心泯滅嗎?」
蒞庭檢察官方萬富主張,依鑑定書,林于如犯案時未受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不適用減刑。林女於8個月內接連殺害至親、枕邊人等3人,手段凶殘,若判處無期徒刑,與過往實務的量刑落差太大。
全案今天辯論終結,合議庭審判長石木欽於庭末諭知,訂於6月13日下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