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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摻毒」將加重刑責 最高判無期徒刑

食品「摻毒」將加重刑責 最高判無期徒刑

衛生署長邱文達今(29)晚在行政院舉辦的國際記者會中指出,下午由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召開的食品安全會報已做出幾項結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加速《食管法》修法,未來食品「摻毒」要加重刑責,若因此致人於死甚至可判無期徒刑,並提高檢舉獎金,讓塑化劑、問題澱粉等類似問題不會一再重演。

毛治國傍晚召開食品安全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針對近日媒體關注的食品業者違法案件,包括8大類食品違法使用工業用澱粉(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以及義美使用過期原料等案,與各相關部會、專家學者及民間消保、營養及科學研究等團體代表,進行廣泛討論,並獲致具體結論。

邱文達指出,今天的會議結論包括:即日起提供安全證明、3天內進行全面市場稽查、1週內全面銷毀違規產品、6月1日起全面複查是否有出具安全證明以安定民心以及加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建立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進行《食管法》的修法,環衛委員會今天和明天都變更議程,把《食管法》列為第一優先,因目前罰則太輕,未來將加重食品摻毒刑責,並提高檢舉獎金。

未來《食管法》將增列「問題澱粉條款」,即違反食管法修正草案第15條增列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構許可之添加物」者,違者可被懲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毛治國表示,針對食品中違法添加工業用澱粉案,會中由經濟部、環保署及衛生署分別就源頭全面追查之重點策略,以及食品添加物之管理政策等部分進行報告。對於近年所發生之數起食品違法案件,政府機關均透過各部會合作迅速掌握相關來源、流向及受污染產品之下架等動作,儘快清查不肖業者,讓民眾安心。而屢次發生業者惡意違法之行為,政府也將朝修法加重罰則之方向進行研議。

毛治國強調,由於食品衛生安全牽涉層面廣泛,行政院已完成任務分工,包括:加速推動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罰則及業者責任,甚至可以加重刑責,以遏阻不法商人危害社會。法務部研議嚴懲化工原料廠任意將非食品用之化學原料賣給食品製造廠。目前國內化學物質的管理分由環保署、勞委會、經濟部、衛生署等部會負責,相關部會將整合建立登錄、追溯系統等,以加強管控。

此外,外交部及經濟部國貿局會儘速向外國使節說明事件以及國內所做的措施。行政院消保處對於因相關食品所引起的消費爭端事件,將積極協助處理申訴案件,並適時加強宣導。衛生署應於2星期落實擬定之計畫,清除違規產品並嚴懲違規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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