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史首見大陣仗 17人調查小組 今赴菲查案
針對屏東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船艦開槍射擊事件,外交部、法務部等單位組成調查小組,今天上午赴菲國查案。法務部政次陳明堂強調,調查小組赴菲目的,是要菲國「懲凶、賠償」,不希望本案像七年前台東籍「滿春億」漁船遭菲國水警槍擊一死一傷案般,最後不了了之。
陳明堂說,調查小組赴菲後,將與菲國人員共同組成聯合調查小組,訊問凶手、勘驗證物,且不排除對涉案人測謊,並要求菲國將凶手交由台灣追訴審判,或由菲國承諾依該國法律從嚴追訴審判並執行,另要求菲國承諾賠償被害人洪石成家屬損失。
他強調,調查工作並沒有時間表,但希望能盡快完成調查,給予國人事件真相及交代。
陳明堂說,為查明本案真相,維護人民權益,外交部、法務部、刑事局及海巡署、漁業署等五個機關,將指派十七人共同組成調查小組,於十六日上午赴菲國實地調查。
調查小組成員包括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申佩璜、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陳文琪、主任檢察官楊婉莉、法律事務司副司長鍾瑞蘭及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彥良、檢察官劉嘉凱、曾士哲、書記官張宏瑞、刑事局技正李經緯、林故廷、組長李佳進、駐菲聯絡官王智勇等人。堪稱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大的跨國調查小組。
陳明堂表示,調查小組已請菲國依據台菲司法互助精神,協助我方對本案取證、鑑識,讓我方檢警能夠取得符合我方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能力。另一方面,調查小組也將就賠償事宜與菲方談判,維護被害人權益。
不過,法界人士說,本案在台灣引發民怨,因此台灣派出如此龐大的調查小組赴菲查案,是能夠理解的,但調查小組赴菲查案,是到菲國行使司法權,故查案過程會不會讓菲方感受到司法主權遭受侵害而消極配合?值得關注。
況且台菲目前只簽署司法互助,並沒有引渡條款,即使有引渡條款,要菲方交出其國人給我方偵審,也非國際慣例,因此我方要求將凶手帶回偵審幾乎是不可能性。
且國際司法互助是在他國的司法主權上從事刑事互助,首重「密行」,大都是秘密進行,且主控權是對方,若以菲方目前對本案的處理態度,是否會積極配合我方調查,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