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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太史公將曹沫視為「刺客」?

何以太史公將曹沫視為「刺客」?

 〈刺客列傳〉,傳中的曹沫,拿了一個匕首劫持齊桓公,桓公脫險後原欲反悔,最終讓管仲勸諫成功,終於還給魯國曹沫三敗之地。
  就結果論,讓齊桓公最後確定歸還的是管仲而不是曹沫,可參閱〈管晏列傳〉,武力劫持的作為後來也消失了,為何司馬遷依然將曹沫視為「刺客」之首?
  姑且不論四家考證討論的曹沫是否真有其人、有無用匕首的問題,司馬遷主觀的寫進來,是有意識的向荊軻致敬?
  《戰國策‧燕策》與〈刺客列傳〉中的荊軻本傳,均述及荊軻與燕太子丹對話,論及可仿傚劫持秦王政,逼使其歸還諸國土地:「若曹沫之與齊桓公,則大善矣。」
  但就當時局勢,話這樣說,豈真有可能實現?齊桓公與秦王政,如何於此兩段話中被放在同一天平上?司馬遷果真藉荊軻與燕太子丹對話的追憶,將曹沫放於〈刺客列傳〉的傳首,真有致敬的意味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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