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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技專校院學雜費減免標準表

98學年度技專校院學雜費減免標準表

98學年度專科學校、專科部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

一、就讀大專校院在職專班學生比照日間部相同學院學生學雜費各類減免數額之標準辦理。

二、藝術類學系、新聞傳播學系、資料管理學系及特殊教育學系得比照理、工學院收費標準辦理。

三、學雜費(或學分學雜費)不包括宿舍費。

適用對象

減免標準

項目

類科

減免各費

學費

雜費

合計

原住民籍學生

(本表為日間部標準)

公私立學校日間部均依照本表減免數額辦理。

工業、藥學、海事三類科

二專 五專後二年

10319

6028

16347

五專前三年

7496

5097

12593

護理、醫技二類科

二專 五專後二年

9653

5377

15030

五專前三年

6979

4381

11360

商業、家政、觀光、語文、資訊、管理、幼保等類科

二專 五專後二年

10222

4308

14530

五專前三年

7060

4012

11072

藝術類科

二專 五專後二年

11237

4370

15607

五專前三年

8017

4025

12042

 

原住民籍學生

(本表為夜間部標準)

比照本計算公式減免,但不得超過日間部定額減免標準

項目

類科

減免各費

學費

雜費

合計

工業、藥學、海事、護理、醫技五類科

645元×實際修學分數+

(218元×實際修學分數)×2/3

 

商業、家政、觀光、語文、資訊、管理、幼保等類科

617元×實際修學分數+

(210元×實際修學分數)×2/3

 

藝術類科

632元×實際修學分數+

(210元×實際修學分數)×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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