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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美國牛!美牛強制標示 泡麵調理包、夜市通通要標

我用美國牛!美牛強制標示 泡麵調理包、夜市通通要標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美國牛肉來了!立法院今(25)天三讀通過食管法部分修正條文,解禁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牛肉,同時也通過「強制標示」入法,衛生署表示,未來只要原料成分用到牛肉,不管是包裝產品、散裝產品還是餐廳、夜市攤商等固定販賣場所,通通要標明牛肉的產地,即使是泡麵調理包裡的小牛肉角,也得載明是「哪國牛」。

立法院臨時會下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可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訂定俗稱「瘦肉精」的乙型受體素的安全容許標準,但未訂定安全容許標準的瘦肉精,一律不能檢出;同時,餐廳、攤販則必須標示肉品來源。

美牛既然已經解禁,消費者開始關心,怎知道自己吃的是不是萊克多巴胺牛肉?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將盡快訂出「強制標示」相關規定,包括產地標示的體例、字體大小進行全國統一的規範,以提供消費者資訊,選擇吃與不吃。

強制標示的對象,包括包裝產品、散裝產品的生鮮或加工食品,只要成分有使用到牛肉,一律都得標示牛肉原產地,以國人常吃的泡麵為例,只要調理包內含有牛肉角、牛肉塊,包裝上通通要標明使用的是美國牛、紐西蘭牛、澳洲牛還是台灣牛。

至於餐廳、速食店、小吃店、量販店、超市、傳統市場等固定販賣場所,蔡淑貞說,在菜單(menu)或入口處也要明顯標示使用牛肉的產地,即使是夜市的攤商,只要有固定的販賣點,也在列管的範圍之內。

蔡淑貞強調,衛生署在修法且正式實施後,會啟動全國稽查計畫,在前兩個月將要求各地衛生局密集稽查,只要發現有「應標未標」者可罰3萬至15萬元、「標示不實」者則可罰4萬至20萬元。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認為,未來肉品標示一定要清楚,並對無標示或標示不清的業者祭出重罰,消費者才有選擇「吃」與「不吃」的權力;但他也呼籲,孕婦、產婦坐月子、嬰兒、肝腎功能不好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還是不要吃美牛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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