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誤觸安全門 摔車外 駕駛無罪
高雄市一名男子,三年前帶著妻女搭乘高雄客運從屏東返回高雄,四歲大的女兒不小心跌坐安全門旁階梯,陳先生向前抱女兒,不小心扳到門栓,安全門就在行駛間開啟,陳先生一家三口摔出車外,一審法官判駕駛無罪,但陳先生不服上訴,檢方以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安全門本來就要保持隨時可開啟狀態,二審維持原判。
高雄客運站長示範新型車輛安全門栓最新裝置,多加了門板避免乘客誤觸開啟,會這麼謹慎,實在是因為三年前一起意外。原來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一名陳姓男子帶著妻女搭乘高雄客運,從屏東回高雄,但就在行駛間,四歲大的小女孩跌落安全門樓梯,爸爸為了救女兒,不小心扳到門栓,兩個人摔出車外,媽媽伸手想救人,自己也一起摔了出去,陳姓男子傷勢最為嚴重,硬腦膜下出血,嗅覺完全喪失。
乘客陳先生:「要把小孩子接給我太太的時候,就在瞬間,安全門就打開了。」對於被害人的指控,客運業者感到無奈,因為當時車輛才剛做完安全檢查,一審法官判決駕駛無罪,不過陳先生不服上訴,檢方更認為所謂的安全門栓,應該要有防止誤開啟裝置,以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安全門本來就要處在隨時可開啟狀態,二審維持原判。
駕駛對於二審無罪,雖然鬆了一口氣,但民事部分,一審判決仍然得賠償四百零五萬,目前客運公司還要再研究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