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冠亨簽署「葉少爺條款」 9月底前須公開向家屬道歉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在4月因酒駕害死3命的「葉少爺」葉冠亨,日前透過轉學考重回學生生活,將到曾將他退學的和春技術學院就讀經濟系。校方針對他訂下葉冠亨條款,13日葉少爺與母親陪同,簽署切結書並表示會遵守。
在4月中旬,葉冠亨酒後駕駛高級跑車撞死一名早起晨運的婦人李幸蓉,並造成坐在副駕駛座的少年陳岡逸死亡,其後更造成李幸蓉丈夫許明義猝死,因此造成兩人獨生女許小妹失去父母。該事件震驚全國,而葉冠亨未立即道歉,不斷逃避刑責的態度也令各界不滿。
據報導,和春技術學院定下的葉少爺條款,內容包含:入學後需盡速向被害家屬道歉;不得以任何理由辦休學或躲兵役;須在就學期間擔任反酒駕志工;自己犯錯需自己扛責,不得由家長出面;更重要的一點是,不得曠課,只要蹺一堂課,立刻退學!
考量葉冠亨行動不便,12日由和春教務長黃煌哲親自送切結書到葉家,但起初葉冠亨不肯接受須向被害家屬公開道歉這項條件,拒絕簽名,並希望能私下向家屬致歉。到了13日,黃煌哲與和春老師二度前往葉家,葉冠亨態度軟化,已在母親陪同下簽署合約,校方歡迎他在開學日返校,重回學生生活。
校長陳文俊表示,只要他願改過自新,學校自然會歡迎他。不過,葉冠亨能否在9月底前及時公開致歉,還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