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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後視鏡又刺傷人 男子判刑

破壞後視鏡又刺傷人 男子判刑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5日電)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因敲破轎車後視鏡,和車主友人呂姓男子發生口角,呂男胸部遭刺傷,林男被判有期徒刑2年7個月。

罹患精神分裂症的50歲林姓男子,去年5月持螺絲起子敲破一輛自小客車的後視鏡,坐在轎車上的越南籍制姓女子除一路跟著林姓男子外,還找來妹妹以及妹妹的友人呂姓男子等人幫忙。

制姓女子等人將林姓男子攔下,質問林姓男子為何要敲破他人車輛後視鏡?林姓男子回答「有苦衷」、「逼不得已」,並持刀反問對方要怎麼樣?呂姓男子等人見狀欲毆打林姓男子,反被林姓男子持刀刺傷。

呂姓男子遭刺傷後,打電話要朋友幫忙抓林姓男子,呂姓男子的朋友一路追林姓男子進菜市場,仍被林姓男子逃逸,呂姓男子胸部則有將近10公分刺傷,送醫後救回一命。

林姓男子在法院審理此案時承認破壞車輛後視鏡,但他說沒有和人發生肢體衝突,不知道對方為何會受傷;不過地院法官認為,林姓男子明知人體胸部受創可能失血過多死亡,仍持刀猛刺對方胸部,有殺人故意。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林姓男子所為已觸犯刑法殺人未遂罪嫌,判處林姓男子有期徒刑2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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