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法修法 親民黨:不合時機
【台灣醒報記者劉彥萱台北報導】政府力推公債法修法,親民黨強力反對!親民黨立委李桐豪11日召開記者會時表示,公債法完成修正後,要等到103年度以後才適用,並不影響今年度各地方政府編預算的問題。如此重要的法案,應再討論,不該草草送出立法院。
公債法已通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原本預計11日三讀公債法修正草案,親民黨對此表示反對,認為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尚未有共識前,政府要倉促地通過公共債務法?這麼重要的法案,應多花時間討論。「在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討論尚未有結果之前,除非財政紀律以及債務預警措施建立完備,否則公共債務法不該送出立法院。」李桐豪說。
根據新版公共債務法修正案,中央政府至今年底的債務餘額僅剩3,362億元。李桐豪說,這將變成台灣的財政懸崖。而在此次修法中,「預警措施」與「財政紀律」有相當的重要性,所以為了加強財政紀律,應進一步對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舉債流量進行預警及控管,若連續兩年債務流量超出預警門檻時,各級民意機關就要以超過三分之二的表決方式,決定是否舉借債務。
另外,李桐豪指出,中央政府於民國九十八年即規畫五都升格,但卻未規劃財源,民國九十九年就匆促正式升格,而中央該做的,譬如辦教育、防洪治水等,通通推給地方,結果地方政府須自籌財源,最終也只能以舉債因應。「中央政府應全面檢討五都權限,釐清彼此權責,地方沒能力做的事,就該由中央統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