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亞裔權益委員會日前針對眾議員所提出的禁魚翅法,向美國舊金山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控該法違反美國憲法,要求法院阻止加州執行以及宣告該法無效。
AB376和AB853兩法是由金山灣區聖他克拉拉縣州眾議員方文忠所提出的禁魚翅法,AB376法內容明定任何人自2012年元月起,禁止在加州擁有和買賣任何魚翅;AB853法則是明定在AB376法生效前已購入的魚翅,得以續用至2013年6月30日。兩法雖然受到許多華裔州參眾議員的反對,但加州州長布朗仍在一片反對聲浪下,於去(2011)年10月簽署法案。
然而這兩法卻讓由加州華裔魚翅業者所組成的加州亞裔權益委員會,感到相當不滿。加州亞裔權益委員會因此委託律師,在上(1)月27日正式提出該法違憲的訴訟,訴訟被告人包括加州州長布朗和州檢察長賀錦麗,對此加州州政府尚未做出任何回應。
加州亞裔權益委員會在控訴書上指出,禁魚翅法違反憲法中的經商條款,剝奪魚翅業者在美國越州經營的權利,將迫使業者面臨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要求法院針對兩法頒布禁制令,阻止加州州政府實行新法並宣告兩法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