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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店家 塑膠杯蓋不夠耐熱

75%店家 塑膠杯蓋不夠耐熱

喝外帶熱飲記得打開杯蓋!北市議員普查市面上十六家便利商店、連鎖咖啡店和速食店的外帶熱飲杯,發現七五%的店家是用六號(PS)塑膠杯蓋,耐熱溫度為七十至九十度,不夠安全。議員呼籲,業者應更換成較耐熱的五號(PP)杯蓋,以保障民眾健康。

議員吳思瑤、梁文傑蒐集十六個店家的熱飲杯,發現有十二家都用六號、聚苯乙烯杯蓋,包括便利超商龍頭統一超商、星巴克,以及麥當勞、丹堤咖啡等。吳思瑤說,現泡咖啡溫度可達九十五度,但這種材質僅耐熱七十到九十度,一旦超過,容器易變形,也可能釋放致癌物。

五號、聚丙烯杯蓋耐熱溫度為一○○至一四○度,據吳思瑤調查,市面上僅OK、全家和萊爾富等便利商店,以及八十五度C四個店家在用。她說,衛生署宣導廣告寫「六號杯蓋耐熱只有七十至九十度,飲用時應將杯蓋打開」,等於叫消費者「自己負責」。

梁文傑表示,統一超商是超商龍頭,應負起更多社會責任,更換較安全的容器。他也建議,若希望民眾打開蓋子喝熱飲,應該規定杯蓋上不要做開口,否則很難改變使用習慣。

衛生局簡任技正陳立奇表示,經過實測,尚未發現內容物溫度超過杯蓋耐熱程度的情況,法令也沒規定什麼物品該用怎樣的塑膠容器盛裝。但為避免民眾疑慮,衛生局未來會加強宣導塑膠容器的耐熱狀況,督促業者做好自主管理。

他也說,部分業者已開始在杯蓋上加註製造日期、耐熱溫度或材質等訊息,民眾應盡量選用有包裝標示的產品。衛生署一○○年根據《食品衛生法》,公布塑膠容器應標註材質名稱、耐熱溫度、產地和警語等七項,並將於今年七月廿一日起開罰,違者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

陳大任/台北報導

外帶咖啡杯蓋該使用六號或五號的議題,每隔一段時間就被重提,兩者的差別在於:六號杯蓋耐熱度較低,有釋放微量苯乙烯等致癌物之虞;五號杯耐熱度高、遇熱不會釋放致癌物,但成本較貴,兩者價差超過一成。被點名的業者昨天多以已在評估、測試為由回應。

統一超商表示,目前使用的六號杯蓋耐熱度在八十五度C以上,且自行送驗的測試並不會釋出不好的物質。不過業者透露,已在研究更換為五號杯,但仍有遇熱變軟造成熱飲溢出燙手的問題,未來更換的五號杯蓋將兼顧各方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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