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禮俗
一個人的去世,不論古今中外,認為是人生一件很重大的事,,所以喪葬祭祀的禮俗,比起其他的習俗禮節,都要來得莊嚴肅穆,客家人的喪葬禮俗都是傳統的古禮,是歷久不替的。這些喪祭禮制,都是淵於周禮,也就是儒教的禮儀,後來先後傳入道教,以至使台灣形成一種特殊的禮俗。
人如果生了重病,經服用藥物或向神佛祈禱,都一慨無效,危篤已到了無藥救活時,就把病人從寢室抬放在廳堂,這就叫做﹁出廳下﹂,凡男女成人,中年以上有配偶子,嗣而死,叫做壽寢,而依古禮,男人要搬到﹁正寢﹂,女人要搬到﹁內曬塒在台灣八的習俗,是把男人檄到正廳的右側,把女人搬到正廳的左側。
台灣人認為,正廳是一家最神聖的地方,在這裹斷氣也就最光榮、最幸福。一般人對此深信不移,所以必須病人病入膏肓時搬舖到廳堂。如果是在外面死亡的,不論老少,一律放在門口,不得入室,現在所通行的「出廳下」,就是在正廳旁邊的地上,搭一塊木板,木板上再舖草蓆和被褥,然後就讓病人睡在上面,氣絕時家人相聚哭泣,並在死者頭下放金紙做枕,並在死者腳下,供飯一晼,上置鴨蛋,插雙筷子,俗稱「腳尾飯」,焚香、點燭、燒銀紙,這些都是為使死者免在冥途中迷路,及免受飢餓的意思,屍體用白布覆蓋,家人在旁守候。這時迷信如貓跳過屍體,死者會變成鬼怪,廳堂上的神明,祖先香位,都要用布或竹篩蓋住,一直到出殯為止才能取下。
當病人病危時,自知己經不久人世時,就召集子孫分配財產,這就叫做「分手尾錢」。所謂「手尾錢」,就是人臨終時所花剩下的錢,也就是遺產的意思。在古時是分龍銀,現在大都分鈔票,分這些手尾錢的子孫由於不忍心花用,往往保留很久。
按照客家人的傳統習俗,剛去世的人,他的牌位要單獨供奉,因此正廳砷佛租祖先的牌位,必須蒙上一塊布,等到出殯以後才除去,逢年過節也要提早一天,單獨祭拜,直到喪期屆滿,經過「合火」的儀式後,才能把他的名字寫在歷代祖先的牌位中一起供奉。
死者腳後的「腳尾飯」,是一碗飯菜插上一雙筷子。一般家庭嚴禁孩子們吃飯時把筷子插在飯上,就諱忌這種風俗帶來的不吉利,還要燒「腳尾紙」(燒冥紙)以便死者靈魂在去陰間的路途中,作為穿山越嶺和搭車渡河費用。香爐中也要不斷燒香,點燃腊燭,用意都是在為死者靈魂照明去陰間的道路。
死者氣絕後,表示已經壽終,隨即在廳堂掛白色布幔,俗稱「孝廉」。死亡直後,全家遺族在死者身邊號哭慟哀。未死時嚴禁在病者前哭泣,以免意外刺激。
在彌留狀態或於死亡直後,即請道士誦經「開魂路」,並請道士作一支「魂帛」,就是為死者靈魂開出一條平坦大路,以便讓死者順利走向陰間。
「魂帛」又叫「旛仔」,用長約三尺,寬約五寸的布或紙作成劍狀,正中央寫死者謐號,諱名等等,旁邊則寫死者生卒年月日,將之懸於有葉竹枝。魂帛,葬儀時由孝子執之,作為魂魄標幟,一直供到做完「圓七」除靈時燒卻,這種招魂旙,意思就是為死者的靈魂領路,以便死者順利走向西天極樂世界。
同時,喪主須請親朋戚友協助料理喪事,首先要講擇日師選擇辦理喪葬有關的時辰,叫做「看日子」,並代為擇定墳墓的方位,也覓妥埋葬地點,還要請人選購棺木(俗稱「老樹」),由八音隊吹吹打打運回喪宅。一面派遣族人奔告死者的親戚,俗稱「報喪」,這種將噩耗通知親威朋友又稱「報白」,依古例供死者所用的東西,全部部是白色,然後門前放桌或搭壇位供香爐、花園、水果、燭台,讓弔祭者在靈前燒香禮拜,男人要作喪儀的準備,女人在死者旁號哭守靈,燒紙錢。
接著孝子孝女由道士引導下,到河邊去取流水,遘就叫做「乞水」,又叫「買水」因為取這種水是用來洗遺體的,所以不能用井裹死水,必須到河邊去提活水(流水),這時要跪告河神,擲「聖笞」,並把錢幣投入水中,意思是向河神買一點流水,還要燒銀紙,在取水時,更要口唸吉利話。
從河裹「乞水」回來後,就要請一位父母雙全的「好命人」,用這些水為死者沐浴,祗用竹子夾白布浸到水裡,做出一種給屍體先澡的模樣,其實根本不洗。
如果是母親過世,一切都得聽母舅家的話,大都要和外婆家人一同去買棺木,當棺材買來拾到家門前,喪家全體遺族,都要跪在門前,一直跪到把棺木迎入家中,這種把棺材買回來迎入家中的儀式,就叫做「接棺」。
沐屍後更換衣服,如果是婦女,就由媳婦們為她梳頭。「壽衣」係死者生前壽辰,由其兒女贈製。死者所穿的壽衣,古時按貴賤有別,穿以三重、五重、七重等,壽衣,男需用褲二條,女需用裙三條,因為是喪事的關係,所以壽衣必須是奇數,絕對不能湊成偶數。屍體在入殮時,要脫下生前所穿的衣著,而舉行一項穿壽衣的儀式,而壽衣都生前就做好的,大都在作六十一歲生日時,由出嫁的女兒製,給死者穿上壽衣,塔須由「好命人」來穿。
在小殮前倌木必須加以油漆,俗稱「打桶」。是用熟桐油與石灰拌勻,先以夏布用生漆冪棺底,再以白布條用生漆膠棺內的縫隙,以油灰加以粉刷後,上面一層再以油紙舖貼。
出嫁女兒,接到訃音,隨邦可家奔喪,在到達娘家的附近就下車,一路哭進門,這叫做「哭路頭」,意恩就是一路奔喪。當娘家人聽到女兒哭路頭的聲音後,乃把他接進家中,隨之哀號更加凄絕,家屬的哭靈,多半是悲傷死者沒有享盡天年,或者感嘆猝然病逝離開人間的淒涼景象,尤其是婦女們多數一邊哭一邊唸。
當母規去世時,兒子必須先去外婆家報,去要手持半塊白布,所以也叫「報白」現在,一般都委託近親代為報喪,外婆家人至喪家,所有喪家子女都要跪下迎接,稱為「接外祖」,或「接外家」。關於母親的死亡,外祖父家屬有極大的發言權,一切喪葬事宜都得聰從他們的指示。
一般對外發表死者的喪訊,叫做「發喪」,一般都是印刷訃聞,上面遍列遺族名字,派人分送或郵寄近親,宗族,好友等,分送訃聞後,就要在門上貼上一條白紙,以表示家有喪事,如父親死時,在白紙上寫「嚴制」,如為母親則寫「慈制」。
又要吊以麻布疊三層或五層的「麻燈」在門口,喪用燈類統稱「麻燈」,門口掛的是圓錐形白地藍字的孝燈,,前面寫「幾代大父(母)」,後面寫姓字,視死者代數,以日紅藍布及麻苧,摺其層數繞。出殯時,隨行隊伍兩側,「圓七」時焚化。
置屍於正廳後,請擇日師選定時刻,將屍體納入棺內,稱為「入殮」。所謂「入殮」,就是把死者的體抬進棺材,隨後就「封釘」。入殮分為「小殮」和﹁「大殮」,都必須選一個好時辰,請道士做法事,入殮前,備菜碗供祭死者,稱「辭生」,此為對此者表示告別之儀。
小殮棺材底舖上黃紙,再舖上一層銀紙,庫錢,這是為死者去陰間所準備的旅費,錢是冥府中所通用的假想貨幣,中央刻有很多鋸齒狀的波紋,接著加放七星板,板上畫有七顆星,這七星是代表太極,然後將屍體抬進棺,頭墊用紅白布縫成,裡面裝滿銀紙的枕頭,左手握扇,右手握桃枝,腳穿鞋,口含銀幣一枚,銀幣須用紅紙包著,俗稱「含口銀」。接著將至親所送的冥席,俗稱「蓋面被」,覆蓋屍體,然後將陪邦的物品放在屍旁,最後利用金銀紙充滿填實棺內,端臥不簸,棺蓋倒蓋於棺上,就以牲醴舉行家祭。
大殮,儀式開始備牲醴祭祀,並請道士為大殮念經,畢行「封棺」儀式。男性則由族內「父兄」,女性則由其娘家「父兄」主持,先由主持人以小釘串五色布釘於蓋頂,然後由孝子孝孫之代表-普通是長孫,用口咬起置於靈位前的香籃內,俗稱「子孫釘」,再以四支粗釘,釘於四角,俗稱「四支釘」。
入殮封棺開始,一直到出殯為止,凡是孝子孝孫等,夜間都要守靈,只能在地上鋪席而睡,因為要擇吉日吉地安葬,往往停柩日久,則大殮後,請人在棺上油刷多次以防濕防漏,俗稱「打桶」。
一般而言,人死後不馬上埋葬,富人要停靈一個月或半年,窮人要停上兩三天乃至一、兩週才下葬,一定要「打桶」。客家人的葬禮是先選擇下葬的吉日,再找埋葬的吉穴。有時因擇不出下葬吉日,或找不到吉祥的墳地,再加上子孫身在遠方須要時日返鄉,所以大都須「打桶」停柩。。另一個原因,就是按照古老的習俗,凡是殯殮的時間越艮,就表示子孫越孝順。
遺族自死者斷氣時起服喪,俗稱「居喪」,居喪期間禁理髮,不戴飾物,不著華服,禁唔賓友,赴宴,過門造訪,參詣廟宇等。此類此類居喪之俗,尤以殮葬以前為嚴格,以後直到「除靈」為止仍須遵守,以昭孝道。
大殮以後,靈柩停在廳堂,在孝簾外設一靈桌。在出殯前,親友弔奠,就到靈前上香行禮。在殯殮期以內,每隔一、兩天,要繞著靈柩檢視,看看是否有漏氣的地方,就趕緊請人用麻布,塗油漆。
所謂「孝服」,就是喪服,此處的孝相相當於喪,就是因為死人而服喪,孝服按照遺族關係的遠近而有所不同。喪家必須在喪事的一開始就製作孝服,就是用麻布和白布所作的孝衫。這種孝衫固然全體遺族都要穿,出嫁的女兒也都要穿,習慣上由鄰居婦幫女忙縫製孝服,在喪禮(做齋)開始的頭一兩天就做好備用。
成服奠祭,俗稱「做齋」。普通大多延請道僧(客家話都稱做「和尚」)「做功德」。這些「和尚」們設壇懸掛佛像,擊鼓敲鑼,請神誦經,稱為「起壇」,同時舉行「成服」祭奠儀式。
安葬以前,孝男要請地理先生到墓虺選定埋葬地點,要燒香備香紙祭土地神,是為死者長眠之處祈求土地公庇護的意思,然後依照擇定的座落方向掘土築墓,俗稱「開壙」。
「做齋」誦經由道士名額及時日的多寡,而有所謂大小的區別,要看喪主的家庭環境而定,五名做做一日一夜的叫做「做小齋」,也就是一般人所謂的「念經救苦」。七名以上的道士做兩天兩夜,甚至三天三夜,叫做「做大齋」。
所謂「做功德」,就是子孫以死者之名施功德,藉以為死者贖罪業,方法就是超渡和供養以及做法事。「做功德」,要請和尚道士唸經,儀式十分複雜。
一般一天一夜的做功德,從下午三點到第二天上午十點這段時間,喪家要做佛壇上供,,並且開始請鼓樂隊奏樂。先將麻衣冠服衫杖等放在箱裡,捧在靈前行三叩首禮,孝子等面靈前跪下,拜祭後分發麻衣帽杖等給他們,各自穿著,隨儈侶誦經,拜神禮懺,這叫做「成服」。
做功德的程序甚為複雜,不過遺隨著時代的進步,愈來愈簡化。一般程序有請神、安監齋、召魂、開懺、請祖、打地獄、過橋、請經、七獻、還庫、拜血盆(女)、過王、點主、擔經、謝祖、謝神等。負責為死者超渡的道士,有時會表演「唐三藏西天收經」等各種節目,以娛民眾。
在喪祭中必設木牌,或稱「神主牌」,題死者之諡,直書一行於牌面,不過牌面上所題的字數,在習俗上必須符合「生、老、病、死、苦」五字中的生、老二字,而最後一的「主」字,在書寫的時候,要故意寫成「王」字,留在做功德那一天,請德高望重的族人在「王」字上再加上一點,便成「主字」俗稱「點主」。「點主」時,由孝子或孫用紅布條背起神主牌,跪在廳堂謝,,面可大門外,神主牌則面向廳內,在「神主」(靈牌)上點朱,繼而在朱點上點墨。「點主」之俗,是求子孫吉運。(靈牌)上點朱,繼而在朱點上點墨。「點主」之俗,是求子孫吉運。
客家人死後都用土葬,所以稱「出殯」為「出山」或「還山」,出殯以前必須祭奠,稱為「行祭」。一般行祭有家祭和告別式(追悼會)兩種。一般會在靈柩前設案懸掛輓聯,安置靈壇,喪家及房族備牲醴,其餘親友備果品、花圈、輓聯等,行「三獻禮」,僧侶誦經,告別式結束之後,起棺用麻繩絞緊,蓋以棺罩,抬至墓地,是為「出殯」。
出殯的日子,必須請「擇日師」來選定,最忌諱的日子就是「重喪日」。喪家一為了慣重其事,往往選定的日期交由另一位擇日先生核對,安葬最忌「重喪」,就是一月的甲日、二月的乙日、三月的丙日等等。若於這些日子舉行安葬,傳說喪家會再有人死亡,所以被認為是不吉之日。萬一,因情況所迫不得不於重喪之日舉行下葬禮,就要請道士來「制煞」除魔。安葬的日期忌與死者及孝男的生年月日相同,這稱「相剋」。
葬禮時辰一到,就要先把棺木抬出門外或院子,其次就舉行五醴牲祭。和尚或道士唸完了經,就要舉行蓋棺儀式,這就叫做「封棺」。用一根斧頭,把四根ㄇ字型釘子釘在棺木蓋上。假如死者是母親,就是由娘家人來封釘,封棺時必須唸祝福語,負責封棺的人,喪家必須給他一個紅包。
封棺儀式完了之後,孝男孝女孝等跟在後面繞棺三圈,並且撫棺痛哭,然後準備出殯,抬棺人數,視死者年歲輩份而定,大凡年輩高的人可多至數十人,普通是八人,十六人或二十四人為度。抬棺的人,除非是僱請葬儀社的人,普通都必須是同姓的宗親們,外姓是不准拾抬棺的。
出殯的行列,由銅鑼大鼓,僧侶、樂隊、花車先行,這些先頭行列由一位手提謝籃「籮鬲」的人帶路,這位領隊,帶著「送火把」的婦女,一邊燃放鞭炮,一邊手拿銀紙,沿途邊走邊散,意思就是替死者買通往冥府的路,所以也稱為「買路錢」。還有在過橋時,要投以紅布條綁的香枝,是為經過路向諸神表示禮貌,用意是驅邪求福。
其次為靈柩,孝子孝女孝孫則穿孝服孝杖隨柩而行,親朋戚友跟隨相送,走了段路,孝子孝孫跪在路旁,向送葬的親戚,外家以及朋友哀謝,送葬的親友則折返喪宅進食午餐,然後各自散去,治喪期間,喪家都必須供應膳食,出殯那一天則必須備酒席款待客人,平時是可以稍為簡便一點。
靈柩抬到地後,有當日立即「掩土」安葬的。也有暫放墓旁等待吉時「掩土」安葬的,總以選擇吉日良辰為主。所謂「掩土」(下葬),就是把靈柩埋在墳墓裹。壙是事先委託他人代為挖掘,地點當然是由地理先生所選定的。當棺木到達墳地時,就要取下棺罩,把靈柩放入壙內,等到「掩土」的吉辰一到,孝子們哀哭一番,然後由僧侶誧經,唸完經以後,就在棺的底部打孔,或把插在底部的木槓打掉,以便使屍體興地下土氣相通,以便早日物化,這稱為「開龍門」。然後孝子繞行墳周圍,用手撥土埋葬,再由親友族人或雇請的人挖土埋葬。墓碑書「顯考」者係用於男人,「顯妣」為其婦,一般書寫「故考」及「故妣」,其字數,每行末字須寫「生老病死苦」中之「生」或「老」字,必須避免「病」「死」「苦」三字。除了墓碑外,也要立土地公碑,碑上刻有「后土」二字,為的是讓土地公守護這土地,下葬後,用牲醴祭拜新墳,也祀后土,燒香燒金銀紙後,孝子孝孫們將五穀種子播於墓地上,以期五穀豐登,亦為子孫綿延的象徵,稱為「圓盆」。
送殯完了之後,把死者的牌位從墳地迎回來家裡,安放一個臨時的「靈桌」,這叫「安靈」。這時也要擺上供品,並且請和尚或道士作法唸經,上香點燭舉行安靈儀式,遺族部要燒香祭拜。從葬禮後到除靈為止,每天三餐都要供膳祭拜,稱「孝飯」。也有因至除靈日太久,有的則供膳至「圓七」,有些家庭提早自「五七」以後改為「寄飯」,平日只以薪米供奉於靈桌,請死者自行做「飯菜」。
出葬後,喪事已畢,靈位末除,每日除早晚供膳或三餐祭拜外,另每隔七日奠祭一次,稱「做旬」。從死者去世那一天算起,每七日,孝子孝孫即須穿著孝服,備牲醴拜靈,俗稱「做七」。每七天所作的供奉,其行事分成「大七」和「小七」。大七就是指奇數的七,也就是頭七,三七、五七、圓七(即七七),都要有比較盛大的祭祀,反之,偶數的「小七」。,也就是二七、四七、六七,則又畢行簡單的祭祀。所謂「做七」,共要四十九天。在這段期問,要三餐做「孝飯」供在靈桌上,遺族上香燒銀紙,每逢做七,都要請和尚或道士來「做功德」,一如臨喪「做齋」一股,備牲醴果品等誦經跪拜,項目包括「丁憂」、「過王」等等。
所謂「過王」,就是在做七時,請和尚或道士為死者唸經,從當天晚上開始,把佛像掛在牆上上供,燒香點燭經過請佛、引魂、安位、拜懺、七獻等禮。其次就進行「過王解結」,唸解脫亡魂生前咒科的咒語,家族則一邊跪拜,一邊燒金銀紙。
「圓七」或「做百日」「做對年」時「除靈」撤靈桌,但也有些保守的家庭,一直要到三年之後,另擇吉日脫笑除靈,除靈時,還要請道士唸經,上香,燒銀紙,遺族都要回來祭拜,「除靈」以後,將死者牌位安放在正廳神桌祖先牌位旁邊,一直放到期屆滿「合火」為止。也有將靈位餘灰裝入紅布袋中,上書死者名諱,放在香籃內,懸掛在房子的一角落暫行奉祀,另擇日期(一般三年後)轉入祖先香爐牌位的,俗稱「合火」。
人死後一百天的祭祀,叫「做百日」,要請和尚或道士來家裡,祭行供奉法會。死後一週年時的祭祀,叫「做對年」,除了供奉牲醴外,還要請和尚唸經,每逢死者出生及去世的紀念日,,遺族又分別備牲醴果品敬祀,前者稱為「做冥誕」,後者稱為「做忌」,守喪期間,喪家年節概不可做粄類。
台灣各地的客家人,都有「揀骨」改葬的習俗。就是在埋葬後經過五年至七年,其屍已化,乃擇吉日把墳墓掘開,揀出骨頭,摖掉泥土明陽光曬乾,然後裝進「金斗甕」裹。再由風水先生選一個風水好的地方,選擇吉祥日子,把經揀骨裝進金斗甕的遺骨加以安葬。一般居民極重視風水,因而不惜重金尋覓吉地,安葬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