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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11年還公道 受害女星感慨

苦等11年還公道 受害女星感慨

《壹週刊》偷拍小S等人的私人聚會,以妨害秘密罪判刑定讞。小S媽媽昨說:「隔了十一年,讓過去的傷痛就此落幕。我們是受害者,但也已釋懷。」她認為媒體報導新聞要負責任,不能做新聞,小S去參加派對,《壹週刊》卻用這麼惡毒的字眼陳述不實的內容,痛心也遺憾。

「中文字可以很優美地陳述一件事,也可用最醜陋的辭句形容,當時登上《壹週刊》,我們非常痛恨,也擔心毀了這些廿出頭小女孩的演藝工作。」小S媽媽有感而發:「媒體要自律,多發揚文字之美!」

人在大陸貴陽的阿雅昨晚聞訊:「很高興,司法終於還我一個公道,這就夠了。」她希望媒體不再有不實報導,「互相尊重、善待別人。」她說,「事情發生後兩、三年,我才慢慢走出陰霾,事發至今都十一年了,對我來說,開心最後的判決,但一切也都過去了。」姊妹淘范曉萱說:「現在不了解狀況,會再問律師。」

陳純甄在二○○四年一月就已判贏,《壹週刊》須賠她兩百萬,當時她表示是「遲來的正義」,對於昨週刊社長遭判刑,她沒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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