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小爸爸 搶錢買奶粉 養6月嬰 全家只剩36元 21歲女友又懷孕
【綜合報導】新北市一名十五歲蔣姓少年昨天凌晨搶奪落單夜歸女子皮包被逮,他到警局應訊時聲稱因「欠奶粉錢!」才犯案,警方半信半疑通知蔣母,結果蔣母抱著六個月大的孫女到警局,證實少年果然是個「小爸爸」,且大他六歲的同居女友現又懷胎兩個月。
蔣姓少年「小孩養小孩」讓警方咋舌不已。而據內政部粗估,去年十五歲到十九歲的小媽媽、小爸爸有兩千至三千人,小媽媽比率遠高於小爸爸。調查也顯示,國內青少年首次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愈趨下降,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指,依三年前最近一次的十三歲到十五歲國中生健康行為調查結果,四千零一個有效樣本數中,曾有性行為者佔了百分之一點五。
運將喝斥嚇到跌倒
警方調查,為籌奶粉錢鋌而走險的蔣姓少年長相成熟,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體重九十公斤,與楊姓女友(二十一歲)、女兒、母親,四人在中和區以每月八千五百元租一間八坪套房同住。少年原定今年繼續升學,因女友懷第二胎作罷,兩人分在便當店、涮涮鍋店打工,每月共賺三萬多元,蔣母專職帶孫女。
上周三,少年與女友吵架,女友負氣離家後向涮涮鍋店辭職。少年見家中經濟陷入困境,家裡僅剩一小罐奶粉,女兒三天後恐斷糧,昨凌晨一時許,尾隨一名落單女子,扯下她肩背包行搶,一旁的計程車運將見狀喝斥:「你這個賊仔衝三小!(你在做什麼)」少年嚇得跌倒被制伏。未得手的皮包中有一千五百元及一支手機。
一家四口擠8坪房
警方偵訊時,發現這名看似成年人的壯漢竟只有十五歲,還稱因為「欠奶粉錢!」犯案,都不太相信,通知蔣母,果真見蔣母抱著女嬰進警局,警方驚呼:「才十五歲就當爸爸!」蔣母泣訴:「他說要去借錢,怎麼是去搶劫?怎麼這麼傻啊!」
警方訊後將少年依強盜罪嫌移送,少年法庭裁定收容送少年觀護所,收容期限視表現而定。
《蘋果》昨採訪時發現,蔣母連從警局至少年法庭兩百多元計程車費都沒有。記者至蔣家訪查,發現四人共住的套房僅有雙人床等簡單家具,平時蔣母與孫女睡床上,少年與女友睡地上。
對於少年十五歲就當爸爸,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泌尿科主任陳怡光指出,男生約在十三歲國一時出現第二性特徵,「只要睪丸成熟能製造精蟲,就有生殖能力。」迄今未有醫學報告顯示男子因年齡不同,導致所生的孩子健康情況受影響,因此無論是十五歲或七十歲,只要基因正常,生下的孩子沒有差別。
學者:太早接觸性
婦產科醫師顏鳳麟說,女生只要出現有規則的月經就能受孕,通常十三、十四歲就能當媽媽,逾四十五歲的高齡產婦就怕染色體出現異常問題。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暨研究所助理教授沈勝昂分析,青少年首次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愈趨下降,「主要是太早接觸性!」他說,現在綜藝節目大方談性,電視偶像劇也少不了親熱鏡頭,有沒有性行為會在同儕間發酵,若青少年與家庭關係不夠緊密,遇到愛的人,因荷爾蒙作祟、好奇心驅使,就易發生性行為,錯認性愛即是愛的表現。
女友涉性侵恐重判
律師林銘龍則指,本案少年與女友就算是你情我願,但只要與未成年者發生性行為就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若雙方都未滿十八歲,屬告訴乃論,須由監護人主動提告;但本案楊女已成年,其與少年發生性行為時,少年已滿十四歲,屬公訴罪,楊女恐面臨七年以下徒刑。
新北市社會局昨表示將找蔣母溝通,若養小孩有困難,可協助寄養;另蔣家也可請領弱勢兒少補助,每月可獲補助三千至五千元,最多可連續領六個月,必要時可延長六個月。
小爸爸 事件簿
◎2010/03:14歲蔣姓少年在網路結識20歲的楊女,2人交往並同居。
◎2011/02/26:楊女產下女嬰,蔣姓少年15歲當上爸爸。
◎2011/06:蔣姓少年國中畢業,報名高職夜間部。
◎2011/07:楊女發現懷第二胎已1個月。蔣姓少年打消就學念頭。
◎2011/08/24:楊女與蔣姓少年因故爭吵後離家,家中經濟來源減半。
◎2011/08/31:蔣姓少年為籌奶粉錢,行搶女子包包落網,遭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資料來源:蔣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