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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收「臭包」 台中火葬場7人起訴

集體收「臭包」 台中火葬場7人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組長林秋高、技工林聰信等7名公務員,涉嫌利用喪家想選吉時火化、禮遇先人遺骨,長期且普遍向家屬收取臭包,台中檢方追查93年4月起,近7萬具遺體火化,每具收取600至2千元,獲利近4千萬元,換算這些僱員薪水,男的高達21萬元,女的也有13、14萬元,昨依貪污罪起訴7人,矢口否認的林聰信則被檢方求處16年徒刑。


台中市政府民政處長王秋冬表示,被告7人都已調離原職,等判刑確定後再行處置,市府目前已發行「關懷卡」,提醒到火葬場的家屬,可依關懷卡接洽業務,就不會有上當或是花冤枉錢的情形。


男技工月收入超過市長


起訴書指出,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組長林秋高專責火葬場業務,現場僱用約僱技工林聰信、洪榮輝、蔡明良、張如美、賴麗香、張金月等人,執行遺體火化事宜,市府考量工作特殊,組長每月有「提成獎金」1萬5千元,技工每月3萬元。依被告供稱,正式薪水不算,男技工每月額外分到12萬至15萬元,女技工平均也有7萬5千元,承辦人員感嘆,男技工都超過胡志強直轄市長每月19萬餘元薪水。


起訴書指出,93年4月起林聰信擔任火葬場班長,藉機向家屬或透過儀禮社收取每具600至2千元紅包,收取後由技工們每日平分(男技工依總數平分、女技工固定每具600元),此期間林聰信並送4萬元給林秋高。


97年8月洪榮輝接任班長,林聰信告知要分給林秋高,同年9月起洪榮輝每月提撥2萬元給林秋高,直到99年7月林秋高總計拿到50萬元(林已自動繳回國庫)。


檢方根據洪榮輝私人帳冊,發現洪從93年至99年7月爆發他個人收受賄款達1070萬元,洪自承分贓前他會抽取部分款項當公基金,以便支付給林秋高及自強活動等活動費用。根據洪榮輝及蔡明良供詞,他們3人每日均分贓款,因此認定林聰信確有收賄,總計查到帳冊或推算的臭包,7年來7名被告收受約389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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