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妨害家庭 前消防分隊長停職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6日電)前台中市消防局分隊長童雅黎遭男方元配提告妨害家庭,台中市消防局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後決議,對童女記大過及停職處分,明天起停職。
童女與同是消防人員的男方疑發生婚外情,遭男方元配向雲林地檢署控告妨害家庭,經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兩人涉及通姦、相姦罪嫌,並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市消防局在得知簡易判決處刑書出爐後,隨即於下午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對童女記大過及停職處分,明天起停職;而童女爆發涉及婚外情後,消防局早於4月20日即先給予記過及調職處分。
「消防局絕對沒有放任不管」;消防局長廖明川說,這件事嚴重影響消防局形象,消防局積極並慎重處理。
廖明川指出,今年4月間消防署調查報告出爐,指童女闖入南投縣竹山訓練中心去嗆大老婆,那個地方是公家機關,童女又是公務員,這些都是「不當行為」,當時消防局就先對童女記過處分,並將她從分隊長降調為內勤科員。
廖明川說,停職處分是針對童女妨害家庭的部分,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2項懲處;因童女始終不承認妨害家庭,消防局再進行調查;而日前雲林地檢署處刑書出爐,認定童女觸犯相姦罪嫌,所以消防局考績委員會隨即做出更嚴重的「停職」處分。
據了解,案中的男主角是彰化縣消防局課員,他的妻子對外宣稱握有老公與童女的親密照、簡訊和電子郵件等資料,一狀告到法院;由於本案屬「告訴乃論」,如達成民事和解可撤回告訴,童女未來還可能有復職機會,否則可能遭「免職」失去鐵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