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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利用率不足 遠通挨罰2.2億

ETC利用率不足 遠通挨罰2.2億

遠通電收今年推出eTag免費安裝,但因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未達規定,遠通將面臨一筆高達2.2億的罰款。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預計最晚在明天正式寄發公文,要求遠通在7月底前繳清罰款。對此,遠通則回應,已申請召開協調委員會,希望爭取免除這筆罰金。

遠通電收之前推出的OBU因遭質疑費用過高,因此申裝率始終低迷,為了挽救此情況,遠通在5月開放民眾免費申裝eTag,雖然反應不錯,6月份的月利用率已超過50%,但經高公局檢視,截至6月30日為止,ETC的年利用率僅達45%,不及合約規定的65%。

高公局說,遠通電收無法達到與高公局簽署的合約規定,因此必須依法開罰。追溯自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底,每天的罰金是50萬元,遠通電收總計需付出2億2000多萬元的罰款。高公局將在18日寄出罰單,要求遠通必須在7月底前繳清。

面對這筆高額的罰款,遠通電收認為,該公司投入eTag的金額至5月份已高達3億8000多萬元,預估今年底更將達6.6億元,已高於裁罰金額。遠通指出,2011年提出的免費eTag全民ETC方案不屬於原本的合約範圍,目前日利用率最高已突破58%,高公局的檢核時間應該延至今年底。

遠通電收說,該公司已針對罰款,申請月底前召開協調委員會,希望爭取免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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