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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拒拆遷戶再上訴 未必有利原告

大埔案拒拆遷戶再上訴 未必有利原告

大埔案敗訴內政部未再提上訴,拒拆遷戶則是委託律師上訴,全力爭取原地重建,全案已確定上訴。苗栗縣政府則指出,後續將遵照內政部決議辦理,也尊重原告再上訴理由。不過當初張藥房等住戶,針對大埔案第二次都市計畫變更,控告苗栗縣政府違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則是判張藥房等拒拆遷戶敗訴,但這兩起判決互不影響。(彭清仁報導)

大埔案在進行土地徵收時,被法官認定程序違法,法官判處內政部敗訴,而內政部之前就表明不會上訴;只是拒拆遷戶委託律師提出上訴,希望能夠爭取原地重建,目前這部分案件已確定上訴繼續審理當中。而拒拆遷戶之一的張藥房長子張元豪也強調,循司法途徑爭取原地重建,雖然時間會很漫長,但還是會堅持下去。

另外,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六日針對之前拒拆遷戶,針對大埔案第二次都市計畫變更,控告苗栗縣政府違法部分,法官則是判決張藥房等拒拆遷戶敗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庭長王茂修表示,苗栗縣政府在辦理大埔案第二次都市計畫變更時,行政程序並未違法因此勝訴,但進行土地徵收時,卻出現程序違法以致敗訴,二者之間互不影響。不過也因苗栗縣政府的都市計畫變更合法,張藥房等住戶的土地已做為道路用地或另行分配,因此法官才會在區段徵收案時,認定土地無法返還,判拒拆遷戶此部分敗訴。法界人士表示,由於十九戶拒拆遷戶已領取補償金,雖然一併上訴,但最後判決結果是否一定有利於拒拆遷戶,則要視法官證據認定的心證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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