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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朗:成立文創院 設影視基金

曾志朗:成立文創院 設影視基金

即將接任文建會主委的政務委員曾志朗表示,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未來可考慮參考法國作法,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文創院)下成立影視、出版基金,讓業者可以透過減免稅額等配套機制,將資金投入基金,再運用回產業,讓產業自主產生生生不息的良性循環。

即將接任文建會主委的曾志朗表示,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可考慮設文創院,搭配成立影視、出版基金。
記者周永受/攝影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19)日宣布,文建會主委由政務委員曾志朗接任,曾志朗原是負責文創產業政策協調的行政院政務委員,他在被公布接任文建會主委前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暢談他對文創產業與文化政策等看法。更多專訪內容,請見明(21)日本報「文化創意版」。曾志朗認為,發展文創產業,政府最重要的政策任務是要把環境打造好,因為環境就像水,創意人就像船,「沒有水漲起來,船怎麼開?」政府必須把環境做好,水漲起來,船才開得動。他表示,推動設置文創院,就是整備環境的重要一環,而未來首位文創院院長人選,應具備至少四個條件,包括對文化底蘊要了解、對藝文表現有熱情、與國際接軌及具行政管理經驗。他特別強調,藝文界很多人很熱情、很有個性,因此,文創院院長對藝文界的人情「眉角」,要能技巧地拿捏,才可能勝任。他也認為,台灣發展文創產業的當務之急,「平台的建立最重要」,不只是政府部門要整合,藝文界也要跨領域整合,也就是有產業概念的藝文者要出現,若能有更多文創創業家或文創經理人,將有助藝術家專心創作。曾志朗也建議,政府可考慮立法建立體制,以成立出版、影視基金平台,讓業者可以透過減免稅額等機制,將部分金額回饋到相關的基金,並將其用來創作大型製作,所得獲利可以再回饋到基金裡,形成產業生生不息的良性循環。他並認為,基金來源因為牽涉到免稅額度等,應由政府監督,民間獨立運作,未來可考慮在財團法人文創院底下執行,並由此基金配合外部文創基金,做大市場。對於部分人士擔憂文創「產業」政策,可能使文化預算遭排擠,或文化施政向產業傾斜,曾志朗強調,文創產業政策的推動,是讓藝文工作者多一條路徑選擇,換句話說,「藝文工作者可以繼續留在純藝術創作的路上,也可以因作品受產業界欣賞,而走上文創產業化的文化加值路線,兩者並不相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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