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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美牛案若行政命令 面臨商品標示法無罰則

吳敦義:美牛案若行政命令 面臨商品標示法無罰則

美牛案修法朝野僵持不下,副總統吳敦義表示,過去美國牛肉進口,都是授權行政部門公佈,這次尊重朝野協商共識,高度盼望以智慧解決,讓重大政策,以民主法治手段執行。吳敦義指出,就算以行政命令開放,還是面臨商品標示法沒有罰則問題,必須立院支持。(寇世菁報導)

極地暢遊.極凍體驗.南北極生態台中博覽會十五號開展,副總統吳敦義應邀出席,媒體詢問美牛案修法朝野僵持不下,政府是否以行政命令開放,吳敦義表示,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五號,我政府宣佈開放美國牛肉進口,公佈後兩個月,美國發生本土型狂牛症,當時政府並未宣佈暫停進口,因此依據法律原有授權,由行政部門公佈,這次送立院,是因為尊重幾個月前朝野協商達成的共識,也就是近期內在立法院修改相關法律,但立院議場被佔領,議事癱瘓,顯然無法本會期達成修改相關法令規定。

吳敦義指出,就算沿用往例,採用行政命令公佈,為確保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原則能貫徹,保障國人安全,還是要立院支持,因為商品標示法沒有罰則,修法要送立院審議。本會期最後一天,他高度盼望不要癱瘓,用智慧解決,讓重大政策以民主法制手段執行,展現國民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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