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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4-4-10 12:02 顯示全部帖子
避免操控股價 新監理機制4/21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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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操控股價 新監理機制4/21上路
2014-04-10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近期銘異(3060-TW)股價飆漲,證交所指出,為保護投資人權益,避免有心人士操縱股價,使股票異常飆漲造成投資人損失,將調整監理機制,調整範圍包含縮小注意股票漲跌幅標準、縮短股價異常股票進入處置時間、延長處置時間、以及處置股票可能採全數預收款券等措施,新制預計4月21日起實施。
根據目前證交所監理機制程序,交易異常並公布為注意股票,得先要求上市公司公布最新財務自結數,讓投資人瞭解;倘若交易狀況持續異常,以營業日計算,達到「連續5天」、「10天內有6天」或者「30天內有12天」公布為注意股票,即開始進行處置,處置方式包括一定交易張數內得預收款券,或延長撮合時間等,期透過交易的管理措施,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
為避免有心人士操縱股價,證交所推出新監理機制,包含縮小公布注意的漲跌幅標準、縮短股價異常股票進入處置時間以及調整處置措施。
關於縮小公布注意的漲跌幅標準,證交所指出,過去股票6日內累積漲幅超過32%,即可能列為注意股票,新機制改為異常飆漲且股價較高股票,將縮小公布注意的漲跌幅標準,漲跌幅超過25%,即可能列為注意股票。
再者,縮短股價異常股票進入處置的時間,證交所指出,增列規定因股價漲跌幅較大而列為注意股票,只要連續3天公布為注意股票,就進行處置。
至於處置措施,證交所分成30天內第1次處置與30天第2次(含)以上之處置;30天內第1次處置包含將原來延長處置期間,由原來5天,延長為10天;以及「單筆超過10張」或「多筆累積超過30張」就要採行預收款券,原規定為「單筆超過50張」或「多筆累積超過150張」。
30天內第2次(含)以上之處置,證交所表示,處置期間仍維持10天,但全面採行預收款券(原規定是「單筆超過10張」或「多筆累積超過30張」才實行預收款券),而信用交易部分,調降融資比率為零,並提高融券保證金成數至10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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