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你有源嗎」被警釣 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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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tis
時間:
2010-6-14 11:09
標題:
「你有源嗎」被警釣 緩刑3年
高雄市陳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張貼「你有源嗎」訊息,被認定為是尋求援交的廣告,高雄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他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判決指出,去年8月20歲的陳姓男子在高雄市三民區住處使用電腦,連接上1個網站的公開聊天室,向其他女性匿名的網友,傳布「你有源嗎?」訊息,警方上網「釣魚」,查出他的行動電話及住處,將他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陳姓男子原本辯稱,別人盜用他的電腦。他在簡易庭被判刑後,提出上訴,上訴後坦白承認,法官才讓他緩刑。
法官說,被告利用網路散布促使人從事性交易的訊息,助長色情氾濫,有害於社會風俗,雖然不應該,但念在他並無任何前科紀錄,且在上訴後坦認犯行,並具悔意。且他還在學,沒有固定現金收入,因而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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