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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侂胄《宋史》留冤案

韓侂胄《宋史》留冤案

  在許多國人眼裡,研究中國歷史,最可靠的還是官史,官史較之稗官野史,似乎更有權威性。煌煌官史,可以是凌煙閣,可以是恥辱柱,進入凌煙閣的,都是忠臣良將,綁上恥辱柱的,都是奸臣佞吏,只要在官史上留下幾行文字,無異於蓋棺論定。然而,在《宋史·卷四百七十四》中,關於韓侂胄的史實和評價,很可存疑。本卷的列傳二百三十三,其實是奸臣專輯,其中的韓侂胄,是與蔡京、秦檜、賈似道等量齊觀的巨奸大惡。
  韓侂胄,字節夫,南宋相州(今河南安陽)人。在寧宗一朝,曾任樞密院都承旨、平章軍國事、開府儀同三司。談到宋寧宗,不能不對其當政時的時代背景略作介紹。慶元元年(1195),即寧宗執政之初,上距北宋亡國的靖康事變已近70年,距岳飛被害也已54年。這期間,除了公元1163年宋孝宗趙慎發動過一次失敗的符離集抗金戰事,南宋小朝廷「直把杭州作汴州」,始終做著偏安東南,苟延殘喘的「臨安夢」,趙構祖孫作為金帝國的「侄皇帝」,不僅割地稱臣,而且歲歲進貢。
  既然韓侂胄是一個「名垂青史」的奸臣,那麼,在這一特定背景下,他有哪些劣跡呢?擇其要者,主要有三,一是禁止道學,二是崇岳貶秦,三是興兵北伐。
  先說他禁止道學。朱熹是南宋時理學的代表人物。面對國土淪陷,朝廷偏安的現狀,作為寧宗的「帝師」,朱熹整日向趙擴灌輸「天理人欲」的陳腐之說,「正心誠意」的空泛之論,並借講學之機,幾番干預朝政,終於引起皇帝的反感,認為「朱熹所言,多不可用!」從而免去了他的侍講資格。在當時的朝廷奏對中,對朱熹十分不利,理學被斥為「偽學」,稱其「依正以行邪,假義以干利」。監察御史沈繼祖彈劾朱熹有「六罪」之多。朱熹被迫上表認罪:「草茅賤士,章句腐儒,唯知偽學之傳,豈適明時之用。」承認「私敵人之財」、「納其尼女」等,且「深省昨非,細尋今是。」在此情況下,趙擴下詔:「偽學之黨,勿除在內差遣」,撤銷了朱熹之職務,其門徒也如鳥獸散。這一事件,史稱「慶元黨案」。即使從《宋史》所載,此一事件之決策,似乎以寧宗為主導。
  次說崇岳貶秦。對岳飛、秦檜的評價,一直是南宋戰、和兩派爭論的焦點。公元1141年,岳飛被趙構、秦檜迫害冤死獄中。孝宗一朝,才為岳飛平反昭雪,追復原官,並加謚武穆,但並未清算秦檜的罪行。公元1204年即寧宗嘉泰四年,韓侂胄主政,南宋朝廷追封岳飛為鄂王,從政治上予其高度褒獎。秦檜是在害死岳飛14年後才壽終正寢的,高宗趙構竟然加封他為申王,謚忠獻。寧宗開禧二年(1206),在韓侂胄的主持下,朝廷正式作出決定,削去秦檜的王爵,並把謚號改為繆丑。貶秦的制詞說:「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百年為墟,誰任諸人之責?」一時傳誦,大快人心。韓侂胄的崇岳貶秦,大大鼓舞了主戰派的士氣,沉重打擊了投降、妥協勢力,為北上抗金做了輿論準備。
  再說興兵北伐。韓侂胄主政後,朝廷中被排斥的主戰官員得到起用,一直投閒置散、已是桑榆晚景的著名愛國志士辛棄疾、陸游重新進入朝廷視野。為了建立北伐的「統一戰線」,朝廷對遭到整肅的道學人士採取了馳禁政策。韓侂胄更是置生死於度外,並「輸家財二十萬以助軍」。應當說,在北伐決策過程中,韓侂胄在政治上的準備是充分的。趙宋朝廷南渡以來,由於長期偏安,文恬武嬉,不思恢復,以致武備不整,人才盡失,因此,此次北伐在軍事準備上並不充分,戰略上也有可資檢討之處。雖然戰爭開始階段取得了局部勝利,但由於以上原因,特別是身處四川前線的指揮官吳曦和安丙,或叛變投敵,或鉤心鬥角,使得敵軍得以全力攻淮,這次洗雪國恥、恢復中原的努力,終於功虧一簣。
  韓侂胄的結局是悲慘的。南宋兵敗之後,韓侂胄不僅被史彌遠陰謀暗殺,而且將其頭顱送給敵國「函首傳邊」。史彌遠掌控朝廷大權後,不僅對外推行投降乞和政策,而且恢復了秦檜的申王、忠獻「待遇」,並與金國訂立了更加屈辱的「嘉定和議」。人們不解的是:在《宋史》中,賣國求榮、追捧秦檜的史彌遠不是奸臣,而志在恢復、舉兵抗金的韓侂胄倒成了奸臣?《宋史》的修撰者,若非抄襲史彌遠改篡之史料,就是元代理學信徒之所為。誠如近代史學家鄧之誠所說,韓侂胄並「不盡如宋史所詆」,說韓侂胄是權奸誤國,「不免門戶道學之見。」(《中華二千年史》)由此可見,理學之殺人,豈僅「存天理,滅人欲」,此亦顯例之一。其實在當時,著名詞人周密就曾提出異議,韓侂胄「身殞之後,眾惡歸焉;然其間是非,亦未盡然。」(《齊東野語》)在韓侂胄這裡,「勝敗乃兵家常事」沒人提了,「不以成敗論英雄」不適用了,《宋史》的修撰者竟然污蔑韓侂胄北伐抗金的動機系欲「立蓋世功名以自固」,真是誅心之論。由此韓侂胄為奸臣,實在是被歪曲了的歷史,應該恢復歷史的本來面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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