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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正聲押庭 檢方連四敗

張德正聲押庭 檢方連四敗

創台灣司法史紀錄!台北地院昨天第4度開庭審理張德正聲押案,檢辯針對羈押張,會不會導致他病情惡化、侵犯其醫療權進行攻防,庭訊後法官雷淑雯諭令以30萬元交保。

檢辯不過年天天交手

押不押張德正,檢辯從小年夜起連續4天,天天交手過招,北院前晚3度放張德正,以15萬元交保,檢察官當庭怒提抗告,高等法院不到8小時立即撤銷原裁定,狠打北院法官一巴掌,將案件再發回更裁,由北院雷淑雯法官承審。

張德正昨天在友人陪同下,搭乘復康巴士前往北院應訊,他面對記者的提問,一如往常低頭不語,倒是律師尤伯祥忍不住為他抱屈;尤伯祥說,張骨折、氣胸受有重傷,卻天天要坐輪椅來法院就訊,這是一種不人道的折磨。

昨4度開庭聚焦病情

庭訊一開始,蒞庭的主任檢察官朱帥俊就起身解釋,為何「非押不可」的原因;朱帥俊說,任何人都不可以開車衝撞,這種暴力方式表達意見,張德正不顧憲兵的安危,駕車以高速直接衝向府內,有殺人故意,涉犯重罪。

檢方指出,張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再犯之虞,北院原裁定以15萬元讓他交保,不足以確保不再犯案、逃亡;且台大病歷顯示,張只要在家靜養即可,以台北看守所設備,足讓張接受醫護。

張的律師尤伯祥則稱,看守所的醫療設備不足,張德正如果被羈押恐因此癱瘓,法院將張收押,就是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殘酷、不人道手段對待被告。

庭訊從1日下午3點半開始,近3小時後結束,但法官雷淑雯諭令以3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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