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法家代表人物及其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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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10-5-17 01:44
標題:
法家代表人物及其學說
春秋末期,封建制度破壞,諸國兼併激烈,貴族統治崩潰,興起的是君主集權。在社會經濟方面,貴族階級的沒落,平民階級的崛起,再加上工商業發達,平民變得富裕,由於政治、社會和經濟的轉變,一向用來維持國家秩序的「禮」巳行不通。法家思想即在這時期萌芽而發展,至戰國中期以後,法家思想巳成熟,而法學亦盛行於戰國中期以後,特別在齊、三晉(韓、趙、魏)、秦最為盛行,亦是法家思想的發祥地。
法家代表人物及其學說
管仲
管仲是奠定齊國法治思想的開山祖,他的政治思想的重心在經濟方面。《管子》書中的四分之一是論理財,任何一方面都以經濟為著眼點。
子產
春秋時,鄭國外受晉、楚夾攻,內有正卿巨室作亂,至子產出,改革鄭國內政,聽從輿論,擇賢從政,破除迷信,著《刑書》,重刑,含有濃厚的法家氣氛,主張嚴刑為治。
李悝
戰國初期,李悝相魏,是戰國初期的法理學家,著《法經》,集諸國刑典的大成,製成一國有系統的法典,其書成為秦律的淵源,後世稱為律定之祖。
申不害
本是鄭國的戰神,韓照侯時(公元前三五八年至公元前三三二年)相韓,著有《申子》二篇,久巳忘佚。「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所以「術」是駕馭臣下的手段。
商鞅
商鞅,衛人,秦孝公時(公元前三六一年至公元前三三八年)相秦。著有《商君書》二十四篇傳世,但不是他本人的手筆。他於秦孝公時實行變法,以法以信,「信賞必罰」以為治道。
慎到
慎到(公元前三八五年至公元前三零四年),趙人。他認為君主要有威勢、權威,可號令人民而人民卻不敢不從。
韓非
韓非(約公元前二八零年至公元前二三三年),是韓國的公子,與李斯同為荀子門下的大弟子,著書十餘萬言。著有《漢書藝文志》說有五十五篇,今本《韓非子》也是五十五篇,其中可能有後人增補。
韓非收儒家筍子的「性惡論」、道家老子的「無為」以及東周以來鄭國傳統的法家名家學說,構成其法術之學。其著作《韓非子》構成法家思想最完備的系統。韓非認為人的行為多從私己利己為出發點,所以人性是惡的。
李斯
李斯,楚國人,是荀子門下的大弟子。他助秦始皇廢除封建,確定郡縣制,建立集權中央的大一統帝國,實行法家的主張,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在事業上全面貫徹了法家的理論,是法家理論的全面實踐推行者。
總結
法家包括了法、術、勢三個學派,是先秦諸子百家中的一個重要學派。它萌芽於春秋時期,正式形成於戰國前期,活躍於戰國中、後期。之後,秦始皇用法家思想統一了全中國,法家成為了秦王朝的統治思想,贏得了獨尊的地位,進入了全盛期。但好景不長,隨著秦王朝的速亡,法家也很快失去了它原有的地位,而被儒學所代替。法家造就了一個強大的秦王朝,同時它也促使了秦帝國的迅速滅亡。秦時焚書坑儒,儒家打擊甚大,至漢武帝獨尊儒術,罷黜百家,儒家逐漸得勢,法家思想常與別家混雜,如三國時代蜀之諸葛亮,五胡十六國時期前秦王猛,宋朝王安石,明朝張居正等都是儒家中重法制精神的人物,可見法家在中國政治上有一定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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