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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澎電纜環差通過 居民抗議 [打印本頁]

作者: Jose    時間: 2014-1-28 00:51     標題: 台澎電纜環差通過 居民抗議

台澎161kV電纜線路開發環差案今經環保署審查通過,環團與地方居民質疑,鋪設電纜恐讓民眾暴露於高電磁波下,會議在居民強烈抗議聲中落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評大會審查「台灣澎湖161kV電纜線路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此案緣由配合澎湖風力發電建設,台電公司計畫從雲林口湖發電所到澎湖尖山電廠變電所間,興建海底電纜及陸地電纜,連接兩地電網相互支援電力。環評審查早在民國97年2月就已通過,全長約66公里,陸纜7.47公里海纜58.85公里。

後因地方民眾對高壓電纜通過人口密集地區,恐懼電磁波影響人體,引發抗爭。台電提出環差擬更改路線,取消高壓電纜引入口湖變電所,改為接續至口湖變電所前的既設地下纜線,並調整省道台17線以西陸纜布設路徑。

雲林口湖鄉反變電所地下高壓電纜自救會紀武昌主張,此案工程約有3公里新增路段無環評甚至是私有地,呼籲環評會不能草率通過環評。

環評大會決議,此環差案修正後通過,並要求變更路段未來進行地下電纜輸電線路埋設時,承諾據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研擬的非游離輻射預防措施草案,埋設深度至少1.5公尺以上,且與民宅學校及醫院等敏感場所水平投影距離至少1.5公尺。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長陳椒華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在2002年公布高壓電纜電磁波為2B致癌物,常有暴露在3至4毫高斯下,小兒白血病罹患率會增2倍。又據世衛報告,世界上僅1%至4%住宅逾3毫高斯。

陳椒華呼籲,環評應要求台電承諾以現有環境背景值不高於2毫高斯承諾,環評不能任意通過使民眾暴露於高電磁波的開發案。環保署更不該以尚未確定的電磁波草案作為環評條件。

地方居民則主張,此纜線計畫還有延長3公里纜線鋪設,理當應重做環評。會議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及專案環委說明,3公里新增路線不再此次環差審查範疇,也無法做出超過原環評承諾的要求。會議在地方居民強烈反對聲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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