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華南金融集團99年新進人員聯合甄試

華南金融集團99年新進人員聯合甄試

一、甄選名額:
資深行銷管理人員等三十類科,合計284名。
  • 請下載附件

二、應試資格:

  •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性別:不拘。
  • 年齡:不限(惟已屆65歲退休年齡者不予進用)。
  • 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於99年7月31日以前完成判定;或可於99年7月31日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 學歷:請參閱簡章第5頁至第12頁之說明,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99年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惟如獲通知可參加第二試者,須請學校出具可於99年7月31日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明,否則將取消應考資格。
    ※註: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 報考華南銀行一般櫃檯人員(原住民)者,須於99年5月25日以前,將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1份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華南金融集團99年新進人員聯合甄試專案組收」,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具備應試資格。以郵戳為憑,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
  • 其他資格條件:有關各類組所需具備之工作經驗、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明、駕照等條件,限於99年5月25日前取得;應考人依報考類別,符合簡章第5頁至第12頁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如獲筆試錄取,通知參加第二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註:所繳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 體格需求:
    • 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8以上。
    • 辨色力及聽力正常。
    • 無心臟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三、報名日期、地點、方式:

  • 報名期間:99年5月3日(星期一)09:00起至5月25日(星期二)18:00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 報名方式:
    • 本項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華南金控(http://www.hnfhc.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本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別及工作地區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別及工作地區。

四、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第一試:

      99年6月20日(星期日)。
    • 測驗地點:集中於台北考區舉辦,應考人員請於99年6月14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測驗地點及試場位置,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 請持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 第二試:
    • 99年7月24日(星期六)至7月25日(星期日)
    • 集中於台北市舉辦,應考人可於99年7月19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

五、測驗結果及錄取方式:
  • 第一試測驗結果,應考人可於99年7月12日09:00後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 本院之測驗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以答案卡(卷)、口試應得正確分數為準,本院得更正之。
  • 應考人可於99年7月30日09:00後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甄試總成績及錄取人員名單。

六、錄取及進用:
錄取人員由華南金融集團各事業機構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一年內依序進用。惟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進用後先行試用三至六個月(依各公司規定),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不合格解僱。
  • 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驗下列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或未提出繳驗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即撤銷其錄取資格:
      國民身分證正本。
    • 畢業證書正本(有關學歷規定請參閱第5頁至第12頁)。
    • 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正本。
    • 各類別需具備之工作經驗、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明、駕照等證明資料正本。
    • 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有效證明正本。惟報到日期距本次測驗錄取名單公告日期(99年7月30日)逾六個月以上者,報到時須重行繳交合乎前述規定之體檢合格有效證明正本。
  • 凡經錄取分發後,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 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 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 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七、其他注意事項:
  • 本項測驗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華南金控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洽詢電話:02-33653666轉分機704~7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30。
    華南金控(http://www.hnfhc.com.tw/);洽詢電話:02-23713111轉分機6804-6806。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30。
  •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敬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所發佈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