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保險之契約復效
[打印本頁]
作者:
goldsmart
時間:
2014-1-5 01:09
標題:
保險之契約復效
保險之契約復效
1.保單停效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二年內補繳所積欠的保費及利率,保險契約仍可以恢復效力。
2.復效時,須經保險公司同意,才可以辦理。
3.復效後可以維持原保單歷年繳費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來源:聯晟法網
歡迎光臨 ihao論壇 (https://ihao.org/dz5/)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