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歐洲中世紀生活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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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esphr
時間:
2013-12-19 00:35
標題:
歐洲中世紀生活習俗
生活習俗主要是指服飾、飲食、居住等方面。它與社會發展水平、生產生活水平、文化傳統、自然環境有直接的關係。
歐洲中世紀,尤其是公元5世紀,戰爭十分頻繁。古代文化被摧毀,古代繁榮富足的城市生活不見了,新的歐洲居民不再建設劇場、浴池、道路,古代藝術消亡。古代文學、文字只有少數人能懂。歐洲通行著英國人、德國人說的日耳曼語,法國人、意大利人說的羅曼斯語,古代語言文字消滅了。在戰火中,在斧砍、刀劈、劍刺的戰爭中蠻族人帶著他們的生活習俗來到歐洲。這是一個陌生的歐洲。
5~10世紀的歐洲人,還保留許多野蠻的生活習俗。在英國傳教的聖徒卡尼法斯(675~754)抱怨說:「英國人完全無視婚姻關係,他們不要合法妻子,像馬或驢一樣過著放蕩和淫亂的生活」。「公元610年愛爾蘭的阿爾斯特女王率領她的宮廷命婦來見庫楚雷恩,女王和她的命婦們上身赤裸,並將裙子撩起,以便下身顯露。這一舉動是表示對庫楚雷恩的極大敬意。」
中世紀初期,戰爭頻繁,新興的王國不斷地征戰擴充領土。那個時代法蘭克人曾認為打仗掠奪是最光榮的事業,勞動種田是無能的表現。從5世紀到8世紀他們還未能停下來改善自己的文明程度,8世紀法蘭克王國的查理大帝還是一個目不識丁的文盲。歐洲的新統治者接受古代文明的過程十分緩慢。其中意大利、法國由於羅馬的傳統影響大,文明程度也稍高。
11~15世紀歐洲習俗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這時教會起了重要的作用。教會教化人們脫離野蠻的習俗,倡導純潔的生活。要求神職人員堅持獨身主義。把生活中的縱慾傾向當成罪惡,宣揚禁慾主義,宣揚鄙視金錢,反對奢華的觀念,宣揚所有的歡樂都是罪惡的觀念。教會不僅通過教士進行宣傳,還通過國家政權和教權進行懲戒。這個時期殘暴好戰的野蠻之風已不是主流,而禁慾之風盛行。教會反對服飾之美,甚至反對個人的清潔衛生,清教徒反對唱歌跳舞,反對狂歡節,反對愚人節。「在他們那兒,我們可以看見大量的對跳舞的指控材料和禁令」(帕特裡奇《狂歡史》92頁)。教會的作法已超出純淨人們道德的範疇,實際上是打著教會和國家維護道德的旗號,反對人們正當生活享樂和對美好生活的追求。
這個時期禁慾與反禁慾的明爭暗鬥長期進行著。這些直接影響著中世紀歐洲的生活習俗、娛樂習俗。
首先服飾是文明的標誌之一,服飾習俗體現著民族文化特色,反映著一個時代人們的生活狀態和心理特點。中世紀歐洲是基督教統治時期,基督教對歐洲服飾影響巨大。由於基督教教義鄙視錢財,反對豪華,「中世紀下層民眾的服裝以簡潔樸素為尚,婦女不事打扮,而且把珠寶捐給教會,常服只以白色的肥大長衣和連袖外套為主,色彩素淡」。中世紀宗教統治下歐洲服裝的顏色、式樣都很單調,顏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樣以拖地長袍為主。古羅馬豪華的拖加袍被廢棄了。
中世紀初期,歐洲人服裝簡樸,平民貴族衣式相同。8、9世紀男式服裝有內衣外衣,衣式頗似我國古代的袍,但較緊身。褲長可將腳套進,襠短,褲帶繫於臍下。腳穿長筒或短筒襪,有時腳到腿都裹上布條。貴族及上層人士上衣外披一件長方形或圓形斗篷,斗篷固定於一肩,或繫於胸前;勞動者上衣較短。法國查理大帝「只披法蘭克人之衣服~~用帶束緊之麻布褲,用帶繫住之羊毛衫及大衣」。冬天穿水獺皮或貂皮上衣,外面披一件斗篷。貴族腰間有寬大飾帶,用以束緊衣服和佩戴寶劍,平民不准佩劍;衣料以麻布,毛織物為主。東方絲綢價格昂貴,以等量黃金計價,只有少數貴族能穿。《羅蘭之歌》、《亞瑟王之死》有所記述。服裝的等級差別主要表現在衣服質地和產地不同,貴族穿細麻布,穿意大利產的羊毛斗篷,冬天有貂皮等貴重毛皮;平民只穿粗麻、粗毛織物。
女式服裝為長至腳踝的緊身長衣,兩袖長而窄,外面穿一件寬鬆長袍,袖短於長衣。長衣領口較寬大,領口衣袖衣縫可有各種裝飾鑲邊。斗篷從頭頂披下來。
10世紀男服變得更為貼身合體。英國男子的緊身衣上半貼身合體,下半象長至膝部的衣裙,寬鬆而舒展。緊身衣為套頭式。緊身衣外披一件斗篷,並用一個大飾針別在胸前。這時女式服裝變得寬大,衣袖加肥加長,頭髮蒙在披巾裡邊,身體被斗篷蒙起來。她們的內衣很長,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蓋。圓口衣袖,衣服裝飾華麗,很受拜占庭的影響。她們的頭髮用一塊面紗蒙起,其端點重於背後直拖至地面。至12世紀寬鬆的衣服變得瘦窄,使身體曲線得以突出。並於身後繫帶,衣袖逐漸寬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世紀出現了圓餅式頭飾,它可以遮陽保護眼睛隔熱,主要為十字軍所戴。上衣流行前開襟式,將前襟分成兩片。女式衣服為繫帶緊身衣,上衣緊貼身體,下面是寬大的衣裙,兩部分之間用線縫起,兩袖寬鬆拖長,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後縫合,與以前使用一塊大布不同。
13世紀男女服裝趨於一致,男服還有緊身衣及各式各樣的外衣,圓餅頭飾,帽式裝飾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長筒襪、靴鞋。男子戴一頂中亞式小帽。這時護身外衣流行,適合旅行穿用,這種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邊有縫,手臂可以伸出來活動。另外這時期流行封閉式馬甲式外衣,上身如馬甲,下面可長至膝下,這種無袖長衫,肩部向兩側延伸加長,就成帽式裝飾衣袖了。13世紀勞動者的長衫長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腳下有無跟鞋,褲子於腳跟處有一圓洞,以便穿脫。夏天穿寬敞麻褲,上身裸露,
冬天穿短外衣和無袖套頭衣。婦女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便於勞動,收穫時裙子口袋可裝農作物。當時禁止農民穿好料子及顏色華麗的衣服。
14、15世紀後,歐洲服裝開始有了變化。由於經濟繁榮,農業、商業、手工業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往來,東方文明的影響,歐洲服飾發生了許多變化,貴族男女追逐時尚,貴族婦女爭奇鬥妍,男子不拘禮節;貴族與平民的服裝有了更明顯的不同;衣服式樣變化,衣料品種增多。《巨人傳》載中世紀衣料有綢緞、絲毛混紡、呢絨、大馬士革呢、條呢、金線緞、各種皮毛。衣服有大衣、外套、外罩、上裝、短裝、襯衫、短披,女人有連衫長裙、晚禮服等。飾物有念珠、指環、鏈條、寶石、鑽石、翡翠、珍珠、瑪瑙等。服裝力求擺脫古老習俗,追求時興。東方服飾中的裝飾和紐扣被歐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一列紐扣或寶石,甚至內衣紐扣也用寶石和紐扣裝飾。
14世紀男士的裌衣流行,裌衣兩層,十分貼身,衣袖設計合理,可以自由活動手臂,便於全身活動。裌衣上有十幾個扣子,裌衣襯裡有細帶可將瘦腿褲上端與之相連接;緊身外衣穿在裌衣之外,高領外衣興起於14世紀末;衣領將兩耳覆蓋,頸後衣領蓋過後腦,下部裙衣拖至地面;這時期的斗篷用一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觀為圓弧形,又長又寬。婦女服裝主要是帶袖緊外衣和無袖長衫。由一塊布作成,領口寬,衣領偏低,這就是14世紀歐洲婦女流行的袒領衫,領口有圓形、角形、方形,領口開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無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帶提得很高。男女服裝都講究裝飾。男褲與鞋連成一體,腳掌以皮革為底,腳下還穿無底長靴,靴上帶有馬刺。緊身男褲是兩條褲管分開穿著,前後有長外衣遮擋。後來上衣越來越短變成夾克式外衣,15世紀外衣更短,成為不能遮羞的服飾。婦女的袒領晚禮服與男人的短外衣服裝遭到神父的反對。15世紀宗教改革家楊.胡斯指出「由於女人穿著脖頸大開特開的服裝,所以任何一個人都能直接看到她們閃爍光輝的肌膚直至裸露的半個乳房。」。
男人服飾的變化也被人認為是不文雅。1390年在召開宗教會議的康斯坦茨地方市議會頒布了告示:「僅穿短上衣出入舞會或上街的人要格外留意,要將身體前後遮蓋好,不要露出恥部。」告示發出不久短褲加長,並且與類似襪子的腳部的裝飾縫在一起,後來又出現了用結實布料縫製的股袋,用以遮住恥部。
英國議院對於平民、普通騎士,穿的衣服與貴族穿著相同不能容忍,對於服飾上的追求刺激也極力反對,愛德華四世時,英國下院提出了這樣的文件:「不允許勳爵等級以下的任何騎士.或任何普通人,使用並穿戴任何大禮服、夾克衫、大氅。但衣著必足以下長度:當他直立時,衣著能遮蓋住其陰部和臀部。勳爵或任何更高一級的貴族,則不受此限制。」。
14世紀時興一種染色服裝,上衣左邊一種顏色,右邊一種顏色,褲子左右腿各為一種顏色,全身上下左右分四部分分別染色。15世紀初見習騎士的服裝從帽子至靴子都用黑、白、淺綠三色互相組合而成。一般流行的是紅、黑、綠、紫幾種顏色。褲、鞋、帽、背心都可如此分。褲子可以內側為紫,外側為黑。(引《世界風俗.衣住篇》)。
中世紀衣服上繡的花紋以家徽為最常見。家徽本來是十字軍東征識別敵我的記號,後來成為大家庭和一般市民家庭的記號。14世紀盛行尊重身份和家族之風,婦女衣上多繡大型家徽圖案,已婚婦女把婆家娘家的家徽分別繡在衣服左右。
1 5世紀婦女服裝向男裝靠近,寬鬆的長衣腰間繫帶,外衣用寬大綵帶束腰,上掛有短劍,頭戴男士小罩帽,腳穿尖頭鞋。
中世紀婦女髮式及帽式。12世紀婦女習慣地把頭髮梳在後面,扎兩個辮子順兩頰垂下。13~14世紀婦女以方形白麻布包頭,在頭頂打結,或在耳際用髮夾別住,只露出面部。中世紀頭巾式樣很多,有的與現代修女頭巾相似,一直圍到頸部以下。年輕姑娘可以在節日戴上花冠,已婚者是不允許的。15世紀在哥特式尖頂建築的影響下,產生了相似的審美觀的服飾,V字領、尖鞋、希南帽。希南帽呈圓錐形,內部用鐵絲或漿糊使其成型,尖為40度角,高九英吋至三英尺,帽子上垂著薄紗(用高級麻布作),帽有圓環固定,前沿還可加天鵝絨。帽子價格昂貴。帽子有一個角的也有兩個角的,有的呈展翅形。
中世紀的鞋種類很多,有皮、長統靴、短筒靴、便鞋、拖鞋等。腿帶、腕帶用皮革、麻羊毛織品製作。農民常穿木鞋。貴族穿尖頭鞋,有時鞋尖極長,鞋尖長度代表穿者的地位。一般規定為六英吋,紳士十二英吋、貴族十四英吋、王族不限制、貧民不准穿。
中世紀男子留長髮,騎士都披長髮。神父一直穿黑色長袍戴風帽;但髮式有變化。8世紀開始為修士剃髮,其儀式為「削髮式」,希臘或東歐的削髮式樣是把頭髮全部剃光或剪得很短,稱為「聖保羅式」,羅馬削髮式樣是在頭上剃掉圓圓一片,四周仍留發,稱為「聖彼得式」。修士剃髮是代表對上帝的謙恭及獻身的標誌。
14、15世紀歐洲的統治階級追逐奢華和享樂,無視宗教戒律,在服裝方面表現尤為顯著。「無論貴人、貴婦,皆如兒童之喜著新衣,喜戴首飾。此為善奢侈浪費之時代,男子穿尖頭鞋,而女子戴高一尺之圓錐帽。此時人用三千頭松鼠之皮以制一件外衣,而奧而良公爵竟用七百粒細珠以繡一首詩歌於襟袖之上。」。
中世紀基督教統治,人們對於服飾的正當的美的追求被看成是輕狂的行為,禁慾和反禁慾的鬥爭也表現在服裝方面。人們按照美的標準不斷地推進著服裝的前進,直至文藝復興,服裝發展才有了一個較大的變化。
拜占庭從遠東經波斯運來絲綢衣料,或以絲線原料加工成薄綢,製成衣服。男式服裝有緊身衣,有衣袖,前身有衣鎖服飾做為裝飾,衣長過膝,衣袖長短不一。腰間繫有腰帶。長身斗篷為正式慶典服裝,斗篷前後鑲有美麗的彩色垂片。披肩,是一塊有褶的長形布塊,固定於雙肩。
女式服裝有斗篷,還有披肩(王室皇后專用)長外衣,是由基督教法衣演變而來。女外衣短至臀部,長至腳踝。戶外服裝是長斗篷,從頭部垂落覆蓋全身。貴族婦女服鑲嵌金銀寶石、珍珠瑪瑙,勞動婦女穿無袖或短袖上衣,衣身到腰。從查士丁尼皇后的畫像看,其服裝華貴無比,身穿一蓋住腳面的長衣,衣制下擺很寬,似裙狀,衣袖瘦窄至腕,袖口束緊。腰間繫各種絲帶,衣服上裝飾各種寶石,胸前掛著各種珍珠寶石飾物,頭戴帽,帽上飾著各種寶石,耳環垂下。其服裝式樣有的為歐式,其絲織面料與寶石飾物產於東方。
飲食習俗與地理位置,自然條件和社會發展水平有密切的關係。中世紀前期的歐洲,封建經濟得到很大發展,農村人口增加了,廣大的土地、河流、森林資源充分利用起來,為歐洲的飲食提供了豐富的來源。據阿薩.勃裡格斯的《英國社會史》說,公元600年左右,薩克森人最常種植的穀物是大麥、燕麥和小麥,《瑞士》一書作者說:古代窮困的年代以燕麥、土豆類等食品為主食,喝牛奶但很少吃肉。《法蘭克人史》謂:蠻族的飲料是用酒和蜜調和艾草作成的。作為歐洲飲食文化最突出的代表法國,在古代時烹調也是很原始的,法國高盧人最初的烹調就是烤制肉類,他們最喜歡吃的就是烤野豬。據說,他們用叉子把肉一塊塊地叉好,然後放在火上烤制、烤熟以後,加上蒜就可以吃了。這種作法很像中國新疆人的烤羊。
高盧人在羅馬帝國時代已走向文明,中世紀初,與法蘭克人融合,建立法國,形成法蘭西民族。以後法國的飲食文化和烹調藝術得到進一步的發展。法國盛產小麥、水果和優質葡萄,兩面臨海,水產豐富,這些都為法國飲食文化的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而羅馬高盧的飲食文化更為法國人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法國到查理大帝時代,封建的莊園經濟已經十分發展,吃的東西大為豐富。查理大帝約在公元800年時發佈了一道管理莊園的詔令。內容具體詳實、面面俱到,有很高的歷史價值。詔令是針對王室莊園而發的,除了其他意義外,我們從中可以瞭解當時法國王室及各莊園的飲食概貌。所有這些食品都必須作到「顏色好看,品質優良,制備清潔」。當時的餐具是銅的、錫的、鐵的和木製的杯碗。從以上餐具可知查理大帝時代沒有使用叉子,是用手抓飯吃的。這時飲食的製作方法和飲食習慣已有很大改進。
中世紀早期住宅是粗糙簡陋的小屋,房屋由泥土建成,房頂上鋪著草,室內沒有什麼擺設,室外有些果樹。8、9世紀時領主的住宅是一個大片的建築群,包括莊園主的居室、婦女工作室(紡織、染色、梳毛等)、廚房、麵包房、搾酒房、倉庫、牲口棚、磨房、酒窖。領主的住宅有庭院,周圍有圍牆,有花園、果樹、魚塘。院子有大門。磨坊建在莊園外邊。
居室內有被子、床單、褥子、枕頭、檯布、長凳及凳毯,各種杯碗、鐵架、鎖等。房屋的築造有在地面以上建築的,也有半地下室的冬房。到13世紀,一般的領主住宅都用石頭建造,奢華的住宅有堅固的屋頂,室內鋪著磚或地板,庭院中鋪著卵石。據《英國社會史》記載,位於英國萊斯特郡一座有名的莊園,佔地200英畝,倉庫有30英尺寬。莊園內有一個很大的議事廳,這是一年活動的中心,既是宴飲的客廳,也是集合的處所,還能住宿。房間的窗子開得很高很小。據說當時玻璃主要用於教堂建築。室內傢俱很簡單,只有木床、木凳、木箱等。
歐洲領主建立城堡約在10~11世紀。開始時是用泥土和木料建造的土木結構的城堡,採用「高地與外壁」的形式。城堡或是建築在一個山形地貌的地方,或是把城堡中央造成高地。城堡外面有壕溝,外壁建在壕溝與城堡的空地之上。13世紀的城堡有了石頭砌的高塔和塔樓,城堡的格局一般是中間有一個精緻的主體建築,圍繞它的兩側有四座長方形的塔樓,或圓形塔樓。城堡內部構造為地上三層,地下二層,各層均有一、二間房間。一樓為大廳,城堡主人在此接受臣下的覲見禮,這裡也是進食,宴會之所在地。二樓是城堡主人夫婦居住的房間,兒女及客人的房間設在三樓。樓頂建有瞭望塔。地下部分,上層是一般客人和病人的房間,最下面是地牢,附近有儲藏穀物和葡萄酒的地窖。城堡的庭院內設有大穀倉、馬廄、鷹捨、雞捨、養魚池、井、泉、教堂、鐵屋、木工房。
住房的取暖,早期為了抵禦寒冷,有的地方人們挖半地下室住。中世紀早期人們大多採取比較原始的方法取暖,大家圍在火堆旁,用獸皮裹著身體。到了11世紀建築城堡以後,歐洲人在寬敞通風的城堡的房間裡,安裝巨大的壁爐。壁爐就成為中世紀和近代歐洲人取暖的主要方式。
中世紀市鎮與後代不同,貴族與上層人的家都是小型城堡,其餘勞動者都住在農家,有倉庫有庭院。城市最大特色是有很多手工業者聚集的區域。行住在一條街,當時有皮匠街,馬鞍匠街等等。手工業作坊主各在房屋底層設一個工場,匠師在這裡當眾工作。第二層就是作坊主人及家眷的住所,二層樓比第一層突出,第三層又突出於第二層之外。所有房屋都是木結構,頂上有一個尖尖的屋頂,或者,以三角形做屋頂裝飾,也有塔形的裝飾。農村多雨的地方常用一種凹形房屋代替涼台。城市街道兩邊的房屋並沒有在一條直線上,所以街道有時寬有時窄。城市街道路面多是泥地,泥濘而骯髒。商業區,運輸商品的車子堵在路上,非商業區豬和牛隨處橫行。15世紀時,如果國王要來某市,市議會首先拿掉絞刑架上的屍體,隨後把門前污物清理乾淨。清理道路,迎接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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