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保基修法改革執照 盯緊糧商
農委會昨公布撤泉順糧商執照,但糧商有多張執照不怕撤。農委會主委陳保基重申,糧食管理法到糧商執照都要改革,盯緊業者。
農民說,糧商混米銷售已是「不能說的秘密」,泉順恐怕不是單一個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前台灣區稻作協會理事長、神農獎得主翁良材都主張,應法辦負責人,才能端正包裝米混米歪風,如實生產。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接受電訪表示,以越南米當國產米賣事件,泉順董事長李東朝長子已被起訴,農委會無法將李東朝移送法辦,須由檢調進行,農委會會配合調查。
陳保基接受電訪強調,「會對後續對整個糧食管理大翻修,也要檢討糧商登記證(糧商執照),會一步一步來,從法規整理,到嚴格查驗,將這些人盯緊!」
陳建斌說,目前糧食管理法最高罰鍰新台幣20萬元,已送行政院的修正草案規定國產米不能混進口米銷售,觸法業者最高可罰鍰400萬元。
陳建斌指出,糧商執照已經施行很久,包含經營食米的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輸入5類業務,未來都要做調整,有可能限制1張執照不能同時經營5大類業務;同時為鼓勵小農得以自產自銷,未來可能要讓小農申請僅做零售買賣的執照,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