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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黃嗆檢起訴書寫不好 檢界:角色錯亂 [打印本頁]

作者: Vinvin    時間: 2013-11-30 17:07     標題: 黃嗆檢起訴書寫不好 檢界:角色錯亂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以洩密案被告身分出庭,卻以長官指導下屬之姿,當庭嫌棄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寫得不好」、「起訴書不能這樣寫」,消息一出,基層檢察界一片罵聲,「坐在被告席上的總長已不是總長」,無權指責站在對立面要論他罪的檢察官。

「坐在被告席上的已不是總長」

不具名的一位主任檢察官指出,控方是下屬,被告是大長官,若有一方未忘情自身在法庭內所扮演的角色,就會出現錯亂、混淆,黃世銘被起訴後,輿論一再要求總長下台,就是擔心昨天這種場面出現在法庭,黃昨未能充分認知此刻他已不再是檢察總長,兩造在法官面前一律平等,沒有長官、部屬之分,黃卻反過來指責、挑剔檢察官撰寫的書類格式,不就事實進行辯論,檢界擔心的這一幕終究還是上演了。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鄭伊鈞說,黃世銘此舉很不恰當,黃身為檢察體系的最高首長,在法庭上尚且如此,若他認為檢察官執行追訴被告有不當之處,可否在離開被告席、變回總長角色後,依職權命令北檢撤回起訴書重寫?黃是本案利害關係人,論告的檢方又無可避免地是他的當然下屬,黃被起訴後就該請辭總長職務,專心以被告身分為自己爭取清白,才能服人,否則角色錯亂,只會對檢察威信造成二度傷害。

北部某地檢署一位不願具名的檢察官也說,黃世銘被北檢起訴,會不會定罪仍待法官裁判,黃世銘身為被告,即使不滿被「下屬」起訴,也應暫拋檢察總長的身分,不該「指導」起訴書怎麼寫,難道起訴格式還要滿足、迎合被告的喜好,才能繼續審下去嗎?

對於黃世銘當庭指責檢察官的舉止,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表示,黃世銘以被告身分出庭,應就事實答辯,不須指導檢察官如何撰寫起訴書,若以檢察總長的口吻當庭訓斥下屬,似乎忽略了檢察一體的立場,恐造成檢察官立場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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