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戰 / 朝鮮戰爭〈Korean War or War of Chosun〉
是一場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北韓)與南韓之間的意識形態之戰、國家統一之戰,而分別支持南北雙方的多個國家不同程度地捲入這場戰爭。戰爭於1950年6月25日北韓軍隊突襲南韓開始,1953年7月27日簽署《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由於沒有簽訂和平協議,「技術上講」這場戰爭仍然沒有結束,北韓和聯合國軍依然處於戰爭狀態。主要的參戰者除了南北韓外,還包括了中共和美國,以及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荷蘭、法國、土耳其、泰國、菲律賓、希臘、比利時、哥倫比亞、衣索比亞、南非、盧森堡共15個國家根據聯合國的決議派小規模部隊參戰;蘇聯空軍的航空兵部隊與高炮部隊參加了韓戰防空作戰
聯合國由馬克·克拉克(Mark Wayne Clark)代表停戰協定的簽署
板門店1953年7月27日上午10時雙方簽署停火協議,簽署的檔是《朝鮮停戰協定》和《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5]談判的最終結果是在三八線附近以1953年7月27日22點整雙方實際控制線南北各2公里寬設立非軍事區。1954年,蘇聯官員和在朝鮮參戰的各國代表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會談。但談判未達成一個永久和平計劃,未能解決朝鮮統一問題,直到五十多年後的今天,朝鮮半島依然是分裂的兩個國家: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南韓。1991年北韓和南韓簽署了一項進行永久和平條約談判的協議,1992年得到批准。但1991年北韓方面開始抵制軍事停火委員會,中共於1994年退出該委員會。
美國
戰俘交換後有23名決定到中國大陸生活。其中兩人,埃德華·狄更遜(Edward S. Dickenson)下士和克勞德·巴徹勒(Claude Batchelor)下士(此人在此之前表現非常親共,被中共任命為這21人的組長)臨行前改變主意回到美國,被美國軍方以「通敵」罪名起訴分別判刑10年和終身監禁,但均在1959年被釋放。到中國大陸的21個人後來從1955年7月開始陸續返回美國,到文革開始前,只有個別人留下,其餘都選擇回國。最先回國的一批戰俘也被軍方逮捕,但隨後由於最高法院裁定美國軍方對前軍人在服役期間所犯罪行沒有司法管轄權,於是在11月被釋放。後來這些人也沒有被普通法院再次起訴並且拿回了被俘後直到去中國大陸之前這段時間的薪水。對此,一些美國軍官對前國防部長查爾斯·威爾遜當初將這21人開除軍籍的決定感到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