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胖達人條款! 借殼上市 3階段防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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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ie
時間:
2013-11-16 16:53
標題:
胖達人條款! 借殼上市 3階段防弊
〔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胖達人條款」出爐!金管會昨公布強化「借殼上市」監理措施,分三階段處理,借殼股票須先暫停交易半年,通過審核才能恢復交易;若第一關未過,第二階段有兩年觀察期且進入「變更交易」(即全額交割);第三階段為停止交易半年。換言之,借殼上市觀察期最長三年,若三階段都無法過關,將「強制下市」。
設觀察期及暫停交易措施
日前爆發胖達人母公司基因國際公司涉及內線交易,引發各界對借殼上市問題之重視,金管會隨即展開檢討,昨天先公布相關內容與架構,希望今年底完成且上路,但不溯及既往。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未來上市櫃公司若同時發生經營權及營業範圍異動時,即出現借殼上市的狀況,將採行停止買賣六個月,並要求公司揭露相關資訊;若六個月後,能符合資本額、獲利及公司治理條件等,並取具承銷商評估報告後,可恢復為「普通交易」。
至於條件內容與門檻為何?證期局表示,由證交所與櫃買中心訂定,包括參考IPO(第一上市)相關標準,且會關注股票的流通性。
審核沒過即「強制下市」
若第一階段未能過關,借殼上市公司尚有兩次留校察看、補考的機會。證期局表示,第一次不符合條件者,將其股票列為「全額交割」並繼續觀察兩年,等到公司體質改善且通過審查時,就能「普通交易」;若兩年觀察屆滿,仍不符合條件,還有最後一次機會,但須先停止股票買賣半年,若半年後依舊無法通過審核,就採取強制下市之處置。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借殼上市櫃若能兼顧股東權益,對於一些經營困難公司,或許可提供重生機會,但對負面影響仍應加強監理;經徵詢證券商及會計師多方意見後,訂定相關監理措施。
證期局強調,借殼上市後,原有業務範圍出現重大變更,經營團隊也更換,極易造成投資人的資訊不足,而無法正確判斷;為保障投資人權益,參考國際證券市場對借殼上市規範,擬定這項新監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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