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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每天都要,需索無度,老婆受不了 [打印本頁]

作者: Jeffrey    時間: 2013-11-3 10:37     標題: 每天都要,需索無度,老婆受不了

每天都要,需索無度,老婆受不了

  台北市一名陳姓高中老師對他的妻子性需求無度,她不同意就霸王硬上弓,就連月事來的時間也是一樣,在行房過程中在妻子背上留下多處抓痕和瘀青。不過陳老師還是懷疑妻子她有外遇的可能,於是不准妻子穿漂亮衣服,只許有一雙鞋可以穿。
  警方在分局偵詢時,陳老師表示,他們行房是天經地義的事,就連法律亦有規定同居義務,是以妻子不應加以拒絕,且他沒有性虐待的問題存在,對於妻子的指控根本無道理可言啊。警方指出,老師他可能是壓力太大,於是將負面的情緒發洩在太太的身上,於是建議他赴醫院接受醫師專業的治療。
  這位陳姓老師他的談吐相當斯文,但卻常常懷疑妻子有外遇之可能,為了幫助妻子省電話錢,只准她使用網路與家人聯絡。陳姓老師相當沒有自信心為求太太不外遇,故要求妻子僅能穿樸素的衣服,並只有一雙布鞋,就連拖鞋他都不准。

法律教室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重大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任何一方得請求離婚,上述案件陳姓老師對於妻子的性關係幾乎都是強勢的作風,就包含太太在月事來臨時,也是不放過她還是「想要」。另為了省電話錢,還限制太太僅可以用網路即時通來與家人連絡,以及為免太太紅杏出牆僅能穿著素面的衣物,並僅能擁有一雙布鞋,就連我們一般人所有的拖鞋,亦不許她擁有,實在已經嚴重影響到一般人正常的生活作息。再者,每次夫妻在行房時,陳姓老師總是會在妻的背部留下抓痕及傷痕,以正常夫妻的性生活,應不會有此抓傷的行為。綜上所陳,零零總總陳老師的習慣及異與常人之行為,皆得成為法院認定判決離婚的事由之一。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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