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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論小兒 [打印本頁]

作者: udiament    時間: 2013-10-27 10:27     標題: 論小兒

凡小兒命,見財多,必庶出螟蛉,剋父母也;若幼年行運於財旺之鄉亦然。

甲側生頂不正,有胎衣遮;丁偏生雙頂,乾生有依,應有剋刑;辰複生,背父易生易養;申有聲;寅遲滯;未吉;辰有胎衣包;仰生有驚。

夫小兒命,大要身旺,最喜印綬生之,無財剋之,則易生災少。不要官星七殺、陽刃傷官太旺,身旺亦多災;身弱則難養。

如見所畏之辰,切不要行運歲君助之。

大畏財旺,不庶出必螟蛉,剋父母也;更不要行運早,蓋氣難敵也。

【庚子,戊寅,戊子,丁巳】:生月中之後,月逢七殺,賴有丁火為印綬,寅為長生之地,能生戊土;不合見庚子,巳字金長生,其二子之水為財,剋丁火生氣,反生月中七殺。七殺來剋身,身弱難敵;故當年十一月,其子死矣!此為生殺壞印之禍也。

如【癸酉,癸亥,己丑,乙亥】:此命四柱財重,自分娩幾乎俱亡;未歲餘父母亦亡,乃過房繼養。其他倣此,無疑也!


《論小兒關煞》

小兒之命,當論時辰為主;先看關煞,次看格局。

日主強,財官旺,有關無煞。

日干弱,財官少,常病可養。

日干弱,財官多,有關有煞;又有三合,聚煞者難養。

不帶刑沖者,聲音響亮,夜啼急性。

八字有財官,生於富貴之家;偏官生於平常之家;傷官劫財,生於貧賤之家;偏官偏印偏財,主偏生庶出,不然第三四胎。

子平之法,偏官為關,偏財為煞,取生辰之數斷之;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且如甲日庚殺,乃四、九歲;如丙見壬殺,一、六歲;如戊日甲殺,三、八歲;庚日丙殺,二、七歲;壬見戊殺,五、十歲見之。至於陰干,亦如此。無不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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