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792年鑄幣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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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1988783
時間:
2010-4-3 00:06
標題:
1792年鑄幣法案
1792年4月2日,美國國會通過《鑄幣法案》(Coinage Act),成立美國鑄幣局並制訂美國硬幣流通制度。法案的全名為《美國硬幣鑄造和流通法案》(An act establishing a mint, and regulating the Coins of the United States)。法案確定美元為美國貨幣單位,並創建了美國貨幣十進位系統。
根據法案規定,鑄幣局位於美國政府所在地。最初的五名鑄幣局官員為鑄幣局長、分析師、主鑄幣師、雕刻師和司庫。法案允許主鑄幣師和雕刻師可以由同一人擔任。分析師、主鑄幣師和司庫被要求向美國財政部交10,000美金保證金。
歷史
儘管《1792年鑄幣法案》的一些條款隨著時間的推移被修正,法案規定的主要內容在很長時間內依然有效。本質上,它為所有之後的法案提供了基礎框架。法案的第一個草案規定可所有的硬幣使用總統的肖像作為正面圖案,最終版本確定為自由的象徵圖案。法案還規定在費城建造一棟鑄幣建築。這是第一座根據美國憲法建造的聯邦建築,7月31日,鑄幣局長戴維·里頓豪斯為該建築奠基。
1792年5月8日,總統喬治·華盛頓簽署了《銅幣鑄造規定法》(An Act to Provide For a Copper Coinage)。該法規導致了銅美分的誕生,一直延續到今天的1美分。
規定
硬幣包括以下特徵:
正面為自由的象徵圖像,並刻有「Liberty」的字樣和鑄造年份。
金幣和銀幣反面為鷹圖案,並刻有「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字樣。
銅幣的反面刻有面值。
法案規定金和銀的比例價值為15單位純銀等同於1單位純金。標準金由11份純金與1份銀銅合金組成。標準銀由1485份純銀和179份銅組成。
任何人都可以將金條或銀條送到鑄幣局鑄成硬幣而不收取任何費用,也可以立刻將其兌換為等值的硬幣。
每一塊單獨的用於鑄造硬幣的金子或銀子都遵循質量控制措施,司庫流出三枚硬幣。每年7月的最後一個周一,在首席大法官、財政部長和審計員、國務卿和司法部長的監督下,硬幣的成分被分析化驗,如果硬幣不符合標準,鑄幣局的官員就會被撤職。更嚴重的是,鑄幣局的官員和僱員會因挪用和盜竊罪處以死刑。
法案還規定了美元作為美國貨幣單位,聯邦政府所有賬目以美元、美角、美分、美文記賬保存。
該法案中的1美元中所含銀的成分相當於同一時期英國1/5英鎊中所含銀的成分,或4個先令中所含銀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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