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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制

募兵制

募兵制是唐朝創建的一種徵兵制度。募兵制起源於均田制和府兵制的破壞,是一種職業兵制度,同時也是導致唐朝後期藩鎮割據和安史之亂的重要原因。
起源
唐朝初期實行府兵制來徵集管理軍隊。但到了唐玄宗後期,府兵制遭到了嚴重破壞。府兵需要自備兵甲衣糧,負擔沉重;唐初規定府兵三年一代,但隨著唐朝後期邊患增加,用兵不斷,戍期延長;加上腐敗日益嚴重,邊將侵吞士兵財物,強迫士兵為自己服苦役。因此無人願當府兵。至天寶八年(749年),管理府兵的折衝府已經無兵可交。唐政府不得不停止徵發府兵,改行募兵制。唐初曾在局部邊地少量募兵,自玄宗時開始盛行,開元年間,京師宿衛、邊鎮戍兵和地方武力基本上俱為募兵充任。

編制
募兵分為三種。鎮守京師稱長從宿衛,後改名彍騎。戍邊稱健兒,又稱長從兵或長征健兒。地方稱團結兵。士兵由朝廷招募而來,長期服役,軍器衣糧均由朝廷供給,由專門將領統御,改變了府兵制下將不專兵,兵不識將的現象。景雲二年,邊鎮掌兵將領稱節度使。

影響
天寶年間,鎮守京師的彍騎多招募市井無賴為兵,軍中腐敗叢生,戰鬥力低下。地方團結兵缺少財政支持,裝備差,數量少。唯有邊鎮軍力強大。唐初全國府兵68萬,京師附近便有26萬。而天寶元年,全國軍隊57萬,邊地竟有49萬。 《資治通鑑》記載,“猛將精兵,皆聚於西北,中國無武備”。
專設將領統兵雖然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但使士兵只知將帥,不知朝廷。募兵逐漸成為了將領的私人軍隊。邊鎮的節度使更掌握了駐地的民政、財賦、刑法權力,逐漸脫離中央,形成地方割據勢力。安史之亂中的安祿山便是如此發展而來。
此外,募兵的軍器衣糧由國家供給,增加了國家的軍費開支和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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