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誰有資格寫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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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drew
時間:
2013-10-8 01:15
標題:
誰有資格寫遺囑?
誰有資格寫遺囑?
此牽涉遺囑能力之問題,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如果無行為能力,便不得寫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雖然不必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若未滿十六歲,亦不得為遺囑。所謂無行為能力係指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和禁治產人而言(民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條參照)。因此,必須年滿十六且非禁治產人,才有資格寫遺囑。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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