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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總統濫權違法 黃國昌:國會應依《憲法》規定彈劾馬英九 [打印本頁]

作者: IF1021    時間: 2013-9-12 09:28     標題: 總統濫權違法 黃國昌:國會應依《憲法》規定彈劾馬英九

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及關說案件,被總統、同時也是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接連重話抨擊後,11日仍被送交國民黨考紀會開除黨籍,引發社會各界的嘩然。總統出手鍘了立法院長,中央研究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認為,馬英九此舉已經破壞憲政秩序、濫用總統職權,成了台灣民主憲政最大的亂源,如何處理這現狀,他提出《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規定:由國會發動彈劾,交由《憲法》法庭審理!
黃國昌今(12)日在《蘋果日報》撰文指出,馬英九對王金平出重手,利用特偵組監聽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的電話,透過其通聯對象,認為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逕自向總統報告。當然,政客關說司法是可惡,如屬實應自行辭職;檢察官違法濫權淪政治打手,行為更加可惡,若屬實應彈劾撤職;但如果是總統破壞憲政體制、踐踏民主法治、濫用總統權限,這才是最可惡的,而現在的馬英九就是如此。
民主憲政的發展,一旦權力過度強大和集中,將會無法制衡,終將會成為獨裁暴政,這在全世界都是如此。先不論特偵組監聽是否合法,但當發現王、柯涉及關說而有刑事不法,本應行刑事追訴;如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則應宜送立院紀律委員會,但檢察總長黃世銘不但未依法處理,甚至還在案件終結前逕自向總統報告,馬不但未予制止,甚至還濫用總統職權,再化身裁判者,向全民號召聲討國會議長,這不僅逾越《憲法》權限,更嚴重傷害民主法治。
馬英九的濫權該如何處理,《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指出:由國會發動彈劾,交由《憲法》法庭審理!如果馬英九自覺無辜,則應勇敢地面對《憲法》法庭,別再以國民黨主席的身分,用黨紀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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