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乙—臨終後的善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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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bai
時間:
2013-8-18 01:21
標題:
乙—臨終後的善後處理。
一、人若臨終後,切勿著急的為他移鋪、換衫、化妝、入殮等等之處理。這些等的處理,應在八小時後方可進行。因人死後,六個小時,其第六感的意識(大腦)方會死去無用。經過七小時,其第七感的意識(小腦)才繼續死去。經過八小時,其本性(俗謂:靈魂)才脫離軀體。故於臨終後在未經八小時,其身雖死去,但其知覺尚在,若摧他,他只是口不能言,可是卻猶如生龜脫殼之極痛苦難堪。且其靈魂雖有哀叫之聲,但我等卻聽不到。故奉勸世人,應該相信吧!
二、家眷應該在其軀邊,輪流的念佛,助其靈性安詳的脫其死體,同時得到阿彌陀佛接引往生西方。倘不當的處理,致遭受阻礙,其靈魂必相及墮落。這樣孝眷,豈不是變成不孝?
三、人若臨終,家眷切勿舉辦熱鬧的打大鼓吹大聲喇叭等場面的做法。對亡者是無益,不過只是孝眷的面子、名譽而已。
四、應該請有戒德的修行人,來嚴肅給他誦經及講經,及至指引西方之路為要緊。家眷最好也跟著持念功德力量較大(應誦的經最好是阿彌陀經、三時繫念、打佛七式的念佛、地藏經,最適合。若拜懺—以水懺、地藏懺、或懺儀)。切勿弄花樣,做外道式、什麼過橋、打枉死城、打地獄門、打血盆等之不當方法。也勿做熱鬧場面的佛事,對其亡靈是無益。以嚴肅為妙。
五、切勿拜腳尾飯,也勿用煮熟鴨蛋入棺內或拾小石卵入棺內,則祝言要等石頭爛,或等其鴨蛋產雛子才可歸家。這豈不是控制祂不可歸家的意思嗎?為何在家設靈堂拜何用?
六、棺木內應該不用桃枝,妄謂制什麼煞,也不劃棺符或用紙剪形的奴婢,什麼隨身奴婢。或靈棹上,千萬不可用排二位的奴婢(妄謂是給祂當為使用)。
七、切勿買濁污水......浴身(科學發達的今天家家戶戶都有清淨的自來水,很方便都可隨時隨便,來給祂沐浴,免用冥錢做為買水)。
八、穿衫也不拘定要幾件邪見。
九、在入殮前不做辭生方法,同時唱什麼好話,這完全是騙人法節,佛教徒切勿用之。
十、若請人只專誠嚴肅的誦經者,不但對亡靈有利益,甚且對孝眷及幫喪者,都會得到消災添福壽之吉祥。又且絕無凶煞之事的發生。是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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