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新制何時公告?總統府:依憲政程序,目前立院作業中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不過,總統何時公布實施受關注。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11日指出,目前立法院作業中,總統馬英九待立法院諮文送達後,依憲政程序盡快處理。
立法法院6日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第1、34和237條修正案」,未來現役軍人在承平時期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長官凌虐部屬罪及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不正方法阻撓部屬請願,以及犯殺人、性侵害等罪者,將移至一般司法機關追訴、處罰。
根據憲法第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在修法條文公布施行後,洪仲丘案將可在第一階段適用;行政部門在5個月內研擬配套,讓其他案件也將在半年內移交普通司法機關審理。
不過,由於馬總統將出訪,陸軍下士洪仲丘家屬要求在馬總統出訪前公告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對此,李佳霏說,軍事審判法目前還在立法院作業處理中,馬總統會等到立法院諮文送達總統府後,依照憲政程序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