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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海關集體貪瀆 5關員被求刑30年

高雄海關集體貪瀆 5關員被求刑30年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海關集體貪瀆案,高雄地檢署昨偵結,包括20名關員在內共25人,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其中侯旭聰、邱克倫、郭壽山、郭亭巖、陳瑞津等5名關員被具體求處30年最高刑度。

起訴書指出,涉案關員當中,股長蔡宗融等10人因坦承犯行,共繳回430萬元賄款,建議法院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據了解,今年6月初,雄檢指揮海調站,搜索關務署高雄關及6家報關行,查出包庇進口的戰略管制貨品(管制核武零件),如真空幫浦、滾珠軸承等,其中多數貨品是自日本進口,行賄金額達上千萬元。

此外,報關行受貨主、廠商委託,申請進口的農漁產品及五金二手機械等,關員疑似收受賄款「放水」進口,或讓對方以多報少逃漏稅及快速通關,其中部份農漁產品是來自管制地區的中國;估算8年來索賄總金額高達1200多萬元。

高雄地檢署起訴海關機動巡查隊等單位20名關員及5名報關行負責人、行員,其中在押的侯旭聰等14名關員經提起公訴後,日前移送高雄地院審理,被法官裁定15萬至5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高雄海關表示,涉案關員經交保後,依法可申請復職,但會不會獲准,則視涉案情節是否重大等因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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