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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犬報仇與縣令口諭

黑犬報仇與縣令口諭

山左(山東省舊時別稱)有個包攬銀糧的富豪,有不少人,為他招攬生意。有的人,到他家中去兌換銀
錢;有的人,到他那裡去打造首飾。那個富豪的家裡,置放著一個大熔爐,名為「傾寶於官」,而實質
上是「消髓於民」(即吸食人民骨髓之意--筆者注)

這個富豪,串通了縣裡的個別官吏,讓有關部門出面,張貼告示:一、此家店舖,不准任何人破壞與查
封;二、也不准任何人再開設此類店舖。這樣,就使這個富豪形成了壟斷局面。因此,這個包攬錢糧、
放高利貸的惡人,就成了奉官承命的專業戶了。

四鄉的人,背著錢袋進城,到富豪之家,去請他兌換銀錢,或打造首飾,價錢都由店主自定,不容還價
;因為別無二家做此生意,沒有選擇的餘地。

鄉里那些缺錢、缺糧的人,前來借貸,店主對這些人的剝削,更加嚴酷。店主先借給所需人的錢或糧,
到麥熟的時候,就用低價索麥;谷子熟時,就用低價索谷。戶主如果看到對方有棉、煙、絲、布等物,
甚至牛、車、田地等等,都會設法讓你先來借錢,然後便把所欲奪之物都收到手。而且受害者,還以為
這是被官府所收,不敢申訴。

鄉里有一位老人,有十畝田,五年之內,被這個富豪巧取而盡。老人悲憤而死,死前講:「吾必變犬嗾
殺之!」他的家人給他帶上黑氈帽,安葬了他。

過了若干時日,那個富豪出門討債,忽然發現一隻黑頭的狗,向他追來,一口便咬住了他的腿肚子(即
膝蓋以下的部位),咬得又牢又痛,他百計不能脫身。他家門前有一個積水塘,他和犬,一齊滾入塘水
中,犬把他拖到深水處,雙方都被淹死了。

這件事,很快就傳揚開去。縣令知道了此事的前因後果,很受震撼,派人到死者家屬那裡,下達口諭講
:「本官己悉聞此事。請死者家屬節哀,妥善安葬死者。該犬為報仇而為,事出有因,且犬己死,亦應
將其掩埋。更望全縣民眾,由此而明曉善惡有報之天理,行善去惡,勿再結冤!」

此後該縣,風氣大變。

正是:

信不信神任你選,
善惡報應最靈驗。
敬信神明多行善,
增福增壽樂無邊;
不信神佛生惡膽,
胡作非為多凶險,
惡貫滿盈遭報時,
慘苦萬狀悔巳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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