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種生態美訴求直接淵源于東方文化中對生命之美的神往。中國古代住宅建築中的風水觀念是建立在郭璞所謂“有生氣”理論基礎上的。郭璞在《葬書》中認為,“葬者,乘生氣也。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謂之風水。”“人受體于父母,本骸得氣,遺體受蔭。”(需要說明的是,中國古代“陽宅”風水觀是在“陰宅”風水觀上生髮出來的。“陰宅”尚且如此,“陽宅”就更不必說了。)[5](P327)這一觀念對中國古代住宅建築風水觀念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其他風水理論莫不根源於此。這使風水觀念從一開始就形成了以生命之美為底蘊,以“氣”為中心概念的特殊建構模式,而這種風水模式實際上同“東方審美思維是原始思維的自然延伸與發展”密切相關,“它以‘生命為美’,以體現了以充盈的生命之氣為美,以顯示旺盛的生命力的東西為美”[8](P10),並認為生命形式是“交感”的,是“一體化”的。恩斯特•凱西爾在《人論》中談到原始思維的時候,曾深刻地指出,原始人的自然觀既不是純理論的,也不是純實踐的,而是“交感的”,“他深深地相信,有一種基本的不可磨滅的生命一體化(solidarity of life)溝通了多種多樣形形色色的個別生命形式。”[9](P105) 以此來觀照中國古代住宅建築中的風水觀念,則無疑蘊涵了原始思維中關於生命“互滲共感”的神秘特徵。例如“覓龍”觀念,“龍”本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善於變化,能興雲雨利萬物,生命力旺盛的神異動物。以“龍”來類比風水形勝,正是對生命之美互滲共感的一種形象表達。又如《黃帝宅經》說:“宅以形勢為身體,以泉水為血脈,以土地為皮肉,以草木為毛髮,以舍屋為衣服,以門戶為冠帶。”更是直接把住宅形制與人的生命形體進行關聯比附。以生命之美來規範建築環境與形制可以說是中國古代住宅建築風水觀念的核心。正是在這一結合點上,生態智慧與詩性掌握融合為生態美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