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高血脂症藥物 須定期抽血檢驗
現代人多愛享受美食,不只是三餐,還要下午茶和宵夜,想不胖真的是很難,以致罹患高血脂症病人日漸增多;醫師提醒,罹患高血脂症可經由藥物控制,但在治療一個月後,即需抽血檢驗是否達標,之後每三至六個月也須檢驗是否控制良好。
台北榮民總醫院心臟內科陳肇文教授表示,血脂異常可分為三大類,包括總膽固醇高的高膽固醇血症、三酸甘油酯高的高三酸甘油酯血症,以及膽固醇和三酸甘油酯兩者都高,稱為混合型高脂血症;目前治療高血脂的藥物以史塔汀類(Statin)與纖維酸類(Fibrates)為主。
陳肇文教授指出,史塔汀類與纖維酸類藥物皆可降低膽固醇與三酸甘油酯,但史塔汀類藥物可抑制膽固醇合成,主要可減少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血中含量約18-50%;纖維酸類藥物主要功用為降低血中三酸甘油酯濃度20-50%,並可增加高密度脂蛋白濃度10-35%。
陳肇文進一步指出,史塔汀類藥物副作用出現機率很低,重要的副作用是增加肌肉毒性,出現機會約為0.5%,嚴重時可能會造成橫紋肌發炎及暫時性腎衰竭;少部分的心血管疾病高危險群可能併用史塔汀與纖維鹽酸,但需謹慎追蹤肝腎功能。
陳肇文教授並提醒,有80~90%高血脂症患者經過藥物治療都可控制,而在用藥治療一個月後,即應抽血檢驗是否有達標,並且確認是否有副作用;之後即可每三至六個月抽血檢驗,以免膽固醇或是三酸甘油酯數值降太低,尤其是癌症病人與出血性腦中風病人,就不可以降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