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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口腔潰爛逾兩周應求醫 [打印本頁]

作者: hola    時間: 2013-6-1 10:22     標題: 口腔潰爛逾兩周應求醫

女清潔工患舌癌延誤治療一年,病情由第一期惡化至第四期。耳鼻喉專科醫生黃漢威表示,舌癌愈早醫治,病發後5 年存活率愈高。他指出,病人如在最初發現癌症時即求醫,手術後存活機會達九成,然而若病情發展至第四期,存活率低於三成。

舌癌是香港常見口腔癌症,患處於舌頭的前部、舌背、舌尖等。黃漢威指出, 「如患舌癌,病人口腔會潰爛如生痱滋般,通常是一個位置潰爛,就算塗藥膏或吃藥,傷口都不會『埋口』。一般而言,如舌頭出現潰爛超過兩星期仍未痊癒,病人就應小心,儘快求醫」。

黃說大部分港人均以為舌頭有毛病應找牙醫,但其實病人應到耳鼻喉專科求醫。他表示,如癌症屬早期,一般會做手術把癌細胞切除,如屬晚期則手術後再加電療治理。他說舌癌如到了晚期,癌細胞或會擴散至淋巴及肺。

一般而言,病人轉介程式是由醫生先寫一封轉介信予醫管局或其他私家醫院,讓病人排期看症,如病人經牙醫轉介,發現患有癌症,大都會由該院長期跟進,未必會交回牙醫,因為牙醫不會醫治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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