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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藥房恐成歷史?20年未發新執照 中藥商嗆衛生署斷生路 [打印本頁]

作者: momoki    時間: 2013-5-28 22:02     標題: 中藥房恐成歷史?20年未發新執照 中藥商嗆衛生署斷生路

中醫師開處方,未來卻可能找不到傳統中藥房「抓」藥!因為礙於法令規定只有中醫師、藥師才能販售中藥,國內已長達20年,沒新核發過半張中藥販賣執照,抗議生存權遭打壓,中藥公會全聯會成員數十人今(28)天赴衛生署陳情;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回應,衛生署不能違法發照,但爭取修法賦予中藥房業者生路。

「搶救中藥業」、「還我生存權」,中藥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朱溥霖表示,衛生署自82年之後,就沒再發出任何一張中藥販賣執照,全國中藥商從原本的1萬5000多人,銳減只剩不到1萬人,老中藥房一旦凋零光,就再也沒人可以傳承。

根據現行「藥事法」103條規定,以82年2月5日為「落日」,國內能領取中藥販售執照對象,只有2類人有資格,一是之前有經營事實的既存業者,其餘則是之後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且修習中藥課程達162小時者。

朱溥霖說,因為衛生署不肯發照,全台目前還有1869名欲投入中藥商行業的新生代,像傻子般抱著中藥課程修業證書在空等。

衛生署不能違法發照!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強調,「藥事法」28條明訂,82年之後,只有中醫師或修習中藥課程16學分的藥師或藥劑生才能販售中藥,103條只是位階較低的附則而已,發照於法無據。

黃林煌說,衛生署也認為現行法令,某種程度上「封死」中藥商的生路,因此,正全力爭取修法,增訂「中藥材販賣業者」條款,賦予業者可經營中藥材進口、出口及批發、零售權利;同時爭取勞委會開辦「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解套。

中藥公會全聯會認為衛生署修法規畫緩不濟急,揚言若短時間內沒有善意回應,不排除下一次會走上街頭,發動激烈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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