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同意十項司法互助 我等回函
外交部昨晚發布台菲漁案國際政界及輿論反應時轉述,日前傳出可能擔任此案特使的菲律賓前總統羅慕斯在接受菲國「人民日報」專訪時認為,為妥處兩國關係,菲方可考慮邀請雙方都認可的公正第三國或團體重啟調查,以取信台灣。
是否擔任此案特使來台交涉,羅慕斯指出,他未接獲徵詢,但仍將就此案提交書面意見予菲國總統艾奎諾參考。
據中央社馬尼拉報導,菲律賓司法部已核准台灣所提全部十項司法互助項目,包括檢視案發錄影畫面、菲船航行記錄器、登船、驗槍。法務部昨表示已收到消息,並透過外交部將我方批准調查項目的草稿轉送菲方確認。但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晚表示,尚未收到菲的書面回函。
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我方設下「只要菲方同意我方提的調查項目,我方也會批准同樣的調查項目」;且台菲協議,須同時交換司法互助書面回函,才能展開平行調查,因此菲方也在等我方法務部的回應。
「菲律賓人聽到的是菲官方片面說法,我希望把證據全攤開來,透過菲方媒體報導還原真相!」廣大興事件昨進入第十五天,首度有菲媒體到洪家採訪。洪慈綪說,「希望菲國媒體能鉅細靡遺查證、平衡報導,讓菲國人民了解自己政府是否說謊。」
菲媒針對越界、衝撞等台菲不同說法,詳細詢問船長洪育智;採訪結束,一名菲國女記者主動親吻洪石成遺孀手背。洪育智說,漁船航行記錄器已由台灣官方判讀,漁船未越界;菲媒問未越界當時為何要逃?他說,很多台灣漁船在台菲重疊海域被扣押,一聽到槍聲,只想趕快逃,以免被扣押勒贖;菲媒追問怎知菲船會勒贖?他說,前例太多了。